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寻衅滋事从犯怎么判

1、寻衅滋事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比如无故殴打他人,在一些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制造事端、强行索要或任意地损坏公私财物、无故谩骂、威胁、拦截他人等等达到犯罪的程度,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2、很多时候寻衅滋事行为不是单一的个体,而是结伙犯罪。这就出现了寻衅滋事犯罪的主犯和从犯。很显然起主要作用、处于指挥地位的是主犯,而在共同的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处于从属地位或次要的地位的就是从犯,这里的次要地位是指在主观上他不是共同犯罪犯意的发起人,只是随声附和或者公仅仅表示赞同,3、客观上在实施整个的过程中表现得不是很积极,参与的也不是很多,在整个犯罪群体中行为表现强度不够强,无论从犯罪实施以及犯罪结果来看,所起的作用都不大或远远小于主犯,有些时候甚至对犯罪的结果几乎没有发挥到任何作用,这种共犯虽然有实施构成具体犯罪客观要件的行为,比如在犯罪行为实施之前为共同的犯罪准备犯罪工具,或者创造共同犯罪的某种条件,也或者只是把门望风、打探传递消息等助力犯罪的实施和完成,助力犯罪结果的发生,但其实只是在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这类犯罪分子更切的说应该被称为帮助犯。4、那么如何处罚就涉及我国刑法中的个别化原则,也就是要区分主犯与从犯,对他们的处罚也有很大的不同。主犯的寻衅滋事行为会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寻衅滋事频次、强拿硬要占有或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数额、伤害的后果,可能会获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有更严重的寻衅滋事行为比如纠集他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频次达到3次或以上、损害后果严重等等严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那么量刑的起点就会加重到有期徒刑六年。5、相对于主犯,我国刑法对于从犯有从轻、减轻和免除处罚的规定,当然这要根据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犯罪情节严重程度以及犯罪性质等诸多方面综合考虑加以确定。毕竟其社会危害性小,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有限,因此,相对于主犯来说给予从犯相对较轻的刑事责任应也附合我国罪刑法定的原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
      什么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肇事司机被认定为完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且在因该司机的肇事行为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造成公私直接损失30......


·骑摩托醉酒驾驶严重吗?
      无论是驾驶摩托车等激动车辆,还是驾驶电动车等非电动车辆,都不得随意的醉驾行使,否则一旦被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骑......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可以分到吗?
      一、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可以分到吗?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是可以分到财产的。至于婚前财产的那一部分,有......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一、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什么?公司清算分为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两大类,其中解散清算又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清算2种情......


·签完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在签订合同之后,你一般应该遵守你的承诺,履行你的义务,但你也可以辞职,应该遵守法律。《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2023年是怎样进行补偿的
      征地是我国一类政府进行征收土地时,对相应的被征收者进行相关补偿保护我国相关农民的利益。我国在最新的对相应的被征收者进行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


·一般对于嫖娼事后证据如何认定?
      一般对于嫖娼事后证据如何认定?《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私募基金合同范本投资人:______________投资管理人:__________一、前言和释义前言鉴于,1、为规范投资管理人与投......


·职务侵占属于自诉案件吗
      职务侵占属于自诉案件吗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


·签了劳动合同提前离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提前离职吗?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


·入职年限公式是怎样的?
      公司员工在跟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职工的入职年限就开始计算了,公司的入职年限计算与员工工资和奖金都是挂钩的,所以很多人很关心这个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