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上批捕后为什么还限制会见

一,法律上批捕后为什么还限制会见批捕后一般是4到6个月才能见到家属。一般是37天内检察院出具批捕通知书,批捕后有两个月侦查阶段,再到审查起诉一般是一个月,之后再到审判阶段是两个月。法院判决之后嫌疑人移送到监狱之后家属第一次见需要法官开具会见单才能见,如果一审结束再上诉,在上诉期家属还是不能见。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85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286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287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第288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会见的的批准需要在一定的时期里,否则的问题的解决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出现不小的问题,但是只要自己符合有关的条例就可以有效的解决,因此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在有效的时间里做出符合自己权益事情存在难度,不过只要自己准备充分就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
      什么情况离婚男方净身出户通常,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若能双方协商一致,或者签署有真实有效的内部协议,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办法......


·纠集多人寻衅滋事怎么判
      多人寻衅滋事,按照法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安岚高速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规定的我国计划于正式完工的安岚高速全长达9万多公里,从安康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发了安岚高速公路的修建计划以后,结合安岚......


·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
      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一、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吗?签订出版合同需要缴纳个人税,我国的税法规定,对于稿费或版税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
      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一、能够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有几种1、提起诉讼。2、申请仲裁。3、申请支付令。4、申请破产、申报破......


·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行政行为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1、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


·电子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电子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合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处处都是,但是人们在......


·两口离婚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双方感情出现问题,长期如果不及时解决就会积累矛盾最终矛盾激化走上离婚道路,我国近几年的离婚人数在不断增加,在离婚时候最需要解决的额问题就......


·法律上手写遗嘱怎样才能生效
      法律上手写遗嘱怎样才能生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自书遗嘱既不能由他人代笔,也不能用打字机打出来,只能由遗嘱人自已用笔将其意思记......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


·老师虐童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
      老师虐童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近些年来,教师虐待儿童的事件频繁发生,在一些学校尤其是幼儿园,教师虐童现象屡见不鲜,大量的新闻报道让有孩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