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法集资和预存返现区别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和预存返现区别是什么?从刑事法律角度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主观上不必以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作为前提,客观上也无需造成他人的实际损失,即只要实施了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就可以被追究刑责。因此,一旦执法更加严格,则许多高额充值返现的单位可能会面临被追究刑责之风险。而且一旦发生资金链断裂偿付出现困难的时候,被追究刑责的风险就会陡增。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即集资者不具备集资的主体资格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3、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为掩饰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与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最终目的。二、非法集资犯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5、其他扰乱金融秩序情节严重的情形。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商家在促销的时候,会采取预存返现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这种方式给商家筹集了一定资金,有一定的非法集资嫌疑。判断两者区别主要看商家集资目的及集资手段,如果没有得到相关部门批准,用高息回报手段吸收存款,则可能构成非法集资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
      企业并购后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破产管理人工作流程是怎样的(一)、破产管理人印章刻制的使用管理人凭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刻制,并......


·股东会决议哪些可以撤销?
      股东会决议哪些可以撤销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


·虚报注册资本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虚报注册资本是指申请公司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虚......


·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和方式是什么
      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和方式是什么一、大额存单质押担保的种类存单,在学理上有记名存单与无记名存单之分,又可分为个人储蓄存款存单和大额可转让......


·超期羁押的刑责追究怎么处理?
      超期羁押是一种违法行为,对被超期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害。要是确认真司法工作人员真的属于超期羁押的话,除了要对被羁押的人进行......


·一、诉送抚养费增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诉送抚养费增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要求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


·和解协议签订注意点?
      和解协议签订注意点有哪些一、和解协议签订注意点有哪些签和解协议书要注意和解的内容,如和解金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受害人平均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百分之十。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项目的赔偿,包......


·交通肇事如何赔偿
      驾驶人在道路上驾车行驶,如果不按照有关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那么造成了严重的交通事故后果,虽然是一种过失行为,但是依然要依照相关的法律追究交通......


·父母都过世了
      父母都过世了,子女应该如何分配遗产如果有遗嘱,即按遗嘱分割遗产。如果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来处理。《民法典》第一千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