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怎么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通知补充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的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重新提请批准逮捕。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未说明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并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需要复议的,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制作要求复议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认为需要复核的,应当在收到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后五日以内制作提请复核意见书,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连同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书,一并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二、《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因为犯罪事实认定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检察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仍然不能认定的,则应当立即释放当事人,另外,公安机关还应当将处理情况通知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有权对处理过程进行审查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一、出借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在通常情况之下,债务人应当在债务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也就是说,债务人既不能迟延履行,也......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一、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该怎么认定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致人轻伤的判罚标准是什么?醉驾致人轻伤的同时构成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个月以上六......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
      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如何来写?建筑工程承包补充协议发包人: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安顺......


·一、离婚时股票怎么进行财产分配?
      一、离婚时股票怎么进行财产分配?1、协商解决离婚,股票的分割是: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


·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中国《刑法》65岁要坐牢吗?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对65周岁犯罪嫌疑人一样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符合条件的一样应当坐牢......


·如何确定法定抚养人,子女抚养权如何判?
      父母对于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但是因为婚姻关系的破碎或者其它原因,导致抚养关系出现变化,继而发生的纠纷。如何处理这些纠纷,法律对于抚养人是如何确......


·侵害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
      侵害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为了保障商业秘密交易的安全,同时也为了促进交易各方的相......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
      一、离婚后财产损害责任纠纷的管辖怎么确定?婚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看到厂里招收童工怎么办?
      未成年人身心比较脆弱,在我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国家专门为这些未成年人制订了一系列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学习并成长为国......


·物权法抗辩是可放弃的吗
      物权法抗辩是可放弃的吗?物权的保护第三十二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三十三条 因物权的归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