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势有什么

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势有什么 一、什么是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从事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是20世纪中期从欧美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基金形式。其通常的运作模式是以控股或参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股权后,对目标企业进行一系列的业务、管理整合和重组改造,待其盈利提升后再将所持目标企业股权出售,获得增值收益。
  并购基金目前多出现在成熟市场,属于私募股权投资(PE)中的髙端,也是目前欧美成熟市场PE的主流模式。与天使基金和成长型基金不同,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主要是成熟企业,而天使基金和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传统的并购基金旨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谋求对企业的管理权,而天使基金和成长型基金则以参股形式存在、较少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二、并购基金的特点
  根据欧美市场目前并购基金的运行经验,可以总结出并购基金通常具有如下特点:
  1、具有髙收益、髙风险的特点。并购基金通过重组和改造目标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企业。由于并购基金具有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功能,因此一旦目标企业盈利提升并成功出售,将为投资者带来较髙的投资收益。但另一方面,由于改造企业和提升企业价值需要一定的时间(3至5年或更长),而且未来能否改造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也具有较高的风险。
  2、在资金募集方式上,投资资金小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非公开形式募集的资金、债券市场资金或者银行并购贷款以及有较强资金实力的个人。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一般无需公告交易细节。
  3、在投资方式上,一般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很少涉及债权投资,并在目标企业的决策管理上获得一定程度的表决权。
  4、在投资对象的选择上,并购基金一般选择产业稳定、已形成一定规模和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被低估的企业进行投资。
  5、机构设置方面,投资机构多采取有限合伙制,因为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6、投资退出渠道多样化,包括首次公开发行上市、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管理层回购等。
   三、券商系并购基金的业务优势
  相比目前我国本土市场的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而言,券商开展并购基金业务更具优势:
  1、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为并购基金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券商良好的客户基础和遍布全国的业务网络,可更有效地针对买方和卖方的需求进行匹配,在并购基金的募集、投资标的选取、并购后的管理整合以及退出途径和渠道的选择等方面都提供了其它基金无法比拟的竞争优势。
  2、大中型券商拥有的专业素质较强的并购业,务团队和直投团队,为并购基金的设立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人才储备和业务发展基础。
  3、券商有行业研究的优势,中大型券商一般都设有专门的行业研究部门,培养了一批行业研究员,而一般PE机构则不具备这样的行业研究实力。
  4、券商可在并购基金业务开展过程中连接投行、自营和资产管理等业务,在为客户提供全面服务的同时,也促进了公司上述各项业务的发展。
   四、券商系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
  根据目前的趋势,国内券商开展并购基金业务有如下三种构建模式:
  1、参与地方政府主导的并购基金。据悉,上海国际集团拟牵头组建规模达百亿的人民币海外并购基金,证券公司有望作为出资方参与其中。
  2、合资组建并购基金。除与地方政府合作外,与国际知名资本巨头携手开拓国内并购业务,也是国内券商不错的选择。一方面可以利用自身固有的客户资源和市场基础开拓市场,另一方面也可以向有丰富并购经验的国际资本巨头学习。
  3、直投模式。券商直投子公司主导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并购基金的部分资金由券商自有资金提供,其余部分向社会募集。直投公司此前有Pro-IPO的投资经验,对产业也有较为深入的了解,有利于迅速转化积累的项目。借助直投公司设立并购基金模式很可能会成为未来的券商开展并购基金业务的主流。
  以上就是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势全部内容了。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势中总结出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为并购基金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券商的投资银行业务为并购基金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等内容。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设立并购基金的优势的内容,可以咨询绥化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出了交通事故后该找谁赔偿
      多数交通事故最后都会给他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害,此时除了要依法对肇事者进行处罚外,同时肇事者还需要对受损的人做出实际的赔偿。但有的时候......


·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改监视居住是否合理
      一、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改监视居住是否合理?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改监视居住的行为是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现在是一个鼓励创新的时代
      现在是一个鼓励创新的时代,很多人开始了自己的创业征程。但是这也意味着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有的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生意越来越难做,甚至濒临破产。......


·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判决书下达后一个月不赔钱怎么办交通事故判决书是经过了法院审判、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并且判决书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所以交通事......


·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
      公路工程质保金多少天退还?质保金顾名思义就是为了质量保证而暂扣下的部分金额。一般工程项目合同都会规定质保金的存在。如果有质量问题就需要在暂扣......


·商标共有人合同能有效的保证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吗?
      商标共有人合同能有效的保证合法的商标专用权吗?在如今的社会上,很多小年轻都想要自己创业,开公司、开工作室、开小商店,但是肯能回因为自己手里......


·收了钱不发货算不算诈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买方钱财的行为,算诈骗;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行为人的......


·夫妻双方都无过错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
      夫妻关系的破裂终将导致离婚的出现,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会涉及到夫妻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民法典》(.1.1生效)中有关财产分割的规定,如果......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合法,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


·夫妻协议离婚都需要什么手续
      虽然法律中规定夫妻离婚有两种方式,但对于有离婚打算的当事人来讲,也不是随便进行选择的,毕竟每一种离婚方式都规定了相应的条件,同时在手续上面的......


·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有几种模式?
      并购基金的操作流程有几种模式?目前国内并购基金的主要合作模式为PE+上市公司,双方优势互补,PE机构利用专业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能力为并购基金提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