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

一、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否有效?财产分割约定不得再婚是不合法的,因此无效。婚姻自由和公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规定,即为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即为违法行为,不受法理保护。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既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许当事人滥用。二、司法解释1.结婚自由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2.离婚自由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维系都应以爱情为基础,那么当双方或社会都幸事。把离婚一律看成悲剧是不适当的。与其说离婚动摇了以前存在的稳定的家庭关系,甚至加速了原来具有约束力的婚姻关系的公开解体,不如说离婚制度为那些无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为无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救济的办法。对于已经死亡的婚姻,离婚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利。但离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家庭的稳定、子女的幸福。正如一些有识之士所言: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作为一种个人自由必须与社会利益一起来被权衡利弊得失,因此这种自由是建立在他人利益之上的,这些人通常包括子女、配偶、纳税人乃至整个社会。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为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当事双方及家庭、社会都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人们对待离婚问题一定要慎重。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对于离婚一般首先要调解,以减少轻率离婚现象。需要注意的是,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只能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不得确定其它与财产分割无关的约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是公民的权利,即使在离婚财产分割约定中对不得再婚进行了认定,也没有法律效应,在公民需要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可以直接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工商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工商是我们国家经济建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一般有关于工商的问题都交由工商管理局来处理。近年来,经营个体店已经......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哪些人领取死亡赔偿金,是指赔偿义务人对受害人之法定继承人因受害人死亡而遭受的未来可继承的受害人收入损害的赔偿责任。采取的......


·被告人收到诉状开庭时间是多久
      被告人收到诉状开庭时间是多久多久开庭由法院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但是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要遵循以下时间和期间: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


·一、如果醉驾撞伤人要坐牢吗?
      一、如果醉驾撞伤人要坐牢吗醉驾撞伤人要坐牢吗,醉驾属于刑事犯罪,达到入刑标准应当坐牢,如果没有达到入刑标准,会受到刑事处罚,承担民事责任,对......


·什么是税点?发票税点谁承担? 一、发票税点谁承担 由商家
      什么是税点?发票税点谁承担?一、发票税点谁承担由商家承担。发票分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根据纳税人性质、行业情况等因素,税率不一样,普通发......


·虐待儿童的情形有什么
      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一、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


·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夫妻一方放弃
      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哪些材料夫妻一方放弃财产声明公证需要夫妻间的协议,只要签名即生效,具备法律效力,公证不是必须的。同时夫妻双方写三......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土地承包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土地承包权一般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要注意什么 现在在我国的工程建筑领域的管
      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要注意什么现在在我国的工程建筑领域的管理体系其实是非常的完善的,工程在决定要开始修建之前,肯定要进行一系列的招标投标活动......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及解决途径是怎样的?近几年,涉及到医疗纠纷的医闹事件屡次见诸于媒体,由于个别医护人员的责任心不强、医疗技术有限,或者由于患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