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一样吗?

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一样吗?两者相比较,还是销售假药罪更严重。1、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2、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二、两者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根据《刑法》第141条和第150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两者相比较,还是销售假药罪更严重。任何的企业和公民在经营公司时都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果出现了销售未经允许的物品时,不仅会危害到经济社会的秩序和治安,同时也是会给消费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当出现了销售假药或者非法经营的罪行后,当事人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先去民政局吗?
      我国的离婚率一直比较高,这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起诉离婚的程序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很多普通民众对此并不是很了解。因此,有人会问起诉离婚先......


·口罩卖多少钱一个算哄抬物价
      对于口罩卖多少钱一个属于哄抬高价,我国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是规定了那些行为属于哄抬高价。1.批发环节经营者,不及时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转至消......


·5年后的房产赠与还要交税吗?
      5年后的房产赠与还要交税吗?一、5年后的房产赠与还要交税吗房屋住满5年后赠与他人的,需要交纳契税,按房屋现值的百分之6征收,由受赠人交纳。......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调整岗位?
      一、协商一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根......


·上海他项权证应该如何办理?
      他项权证又被称为抵押证。在进行房屋交易的时候能够在极大程度上保护交易上方的利益,是一份法律上的保障与证明。但是他项权证的办理过程较为复杂,需......


·犯罪分子初次贩毒能不能量刑?
      犯罪分子初次贩毒能不能量刑?初次贩毒就是需要量刑处理的,贩卖毒品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


·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时的注意事项
      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时的注意事项一、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


·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
      数份遗嘱的效力如何认定依据我国《继承法》,遗嘱有五种形式,其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每类遗嘱都有不同的要求......


·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
      一、嫖娼被拘留对子女影响是否严重?一般不会。但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会影响本人、直系子女、直系父母、配偶的参加、公务员考试、警校招生、军校招生、......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
      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合同的履行地是确定经济合同诉讼管辖法院的要素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根据......


·一、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期限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期限是多少?交通事故交警处理的期限是24小时到几天时间不等。存在着以下不同的状况。当场认定、当场调解:交通警察适用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