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标准是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标准是什么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标准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二、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2)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建议正确的,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认为建议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是可以申请批捕的,其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行。批捕主要目的在于保障人们的权利不受侵害,同时对于防止发生危害社会的事件出现。在满足批捕条件下,向检察院申请嫌疑人批捕,按照流程即可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一、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


·扣12分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扣12分的违法行为有哪些一、扣12分的违法行为有哪些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二)饮酒......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
      实践中,二手房有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一般的二手房都被装修过,并被使用过一定年限,买受人对于房屋的质量状况应该有一定的理性判断,否则就可能会发......


·赌博要关多久之前有档案
      一、赌博要关多久之前有档案参与赌博一般拘留5天以下,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一、遗嘱一定公证之后才有司法效力吗?
      一、遗嘱一定公证之后才有司法效力吗?遗嘱并不是一定公证之后才有司法效力,遗嘱不因公证而生效,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法律效力。......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
      在日常行驶驾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则,喝酒不开车,喝醉了更不能开车。而且在事件的严重性上来说,醉驾比起酒驾是更为严重的一种交通违规行为。......


·个人死后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
      人死后兄弟姐妹有继承权吗?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


·注册假公司差不多有半年会被判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


·装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了怎么办?
      装修合同未约定违约金逾期了怎么办?您购买了新房的时候,都会想着把房子进行装修。那么装修就要找装修公司,当确定装修后就会和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
      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一、打借条钱款用途怎么写?打借条钱款用途应当根据真实的借款用途来进行书写,比如说用于投资或者是用于购买相关的物品借条......


·抽逃出资罪具体情形有哪些?
      抽逃出资罪具体情形有哪些一、抽逃出资罪具体情形有哪些《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规定股东抽逃出资的情形: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