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

拘役和坐牢有什么区别拘役是我国刑法总则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的刑罚方法。坐牢分为广义的坐牢和狭义的坐牢两种。广义的坐牢指的是犯人在监狱以及拘役所、看守所等场所内服刑。狭义的坐牢专指在监狱内服刑。由此可知,拘役和坐牢主要有以下区别:第一,二者性质不同,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坐牢是因违犯刑法的规定而遭受的不利法律后果;第二,被判处拘役可产生广义上的坐牢结果,但坐牢还可起因于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刑罚;第三,二者的执行场所不同,被判处拘役行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或者看守所执行;广义的坐牢场所,不仅包括拘役所或者看守所,还包括监狱以及其他场所;第四,二者的期限不同,拘役刑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的,不能超过一年;坐牢的期限会因为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拘役的执行机关是什么,拘役期限为多少拘役的执行机关与适用机关不同,其适用机关是指能够适用拘役判决的机关,即人民法院。而执行机关是指判决后要执行拘役的机关,在我国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值得注意的是,就近执行并非泛泛而谈,它具体指的是由受刑人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立的拘役所执行。需要说明的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同,这是因为这些人享有每个月探亲待遇,每个月可以回家住一到两天,并且如果参与了劳动,可以获得适当的劳动报酬。另外,拘役期限是否可以无限制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根据我国《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如果数罪并罚,即有两罪被判处拘役,则两者的总刑期不能超过1年。先前有被羁押的,羁押1日可以折抵刑期1日。在很多人的眼里坐牢就是在监狱等监管场所内服刑,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中主刑的一种,也可以说属于坐牢的一种,但不能直接与坐牢划等号。除了被判拘役之外,被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其实也是会坐牢。若是被判管制,一般是不需要在监狱服刑,但此时会适用社区矫正。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照片被恶搞属于被侵犯肖像权吗?
      照片被恶搞属于被侵犯肖像权吗?照片被恶搞就是属于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对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一、回迁房交房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一、回迁房交房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有哪些一、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种类《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


·涉嫌诈骗罪已下刑事拘留该怎么办
      一、涉嫌诈骗罪已下刑事拘留该怎么办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


·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规则
      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规则一、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规则有哪些1、举证责任基本原则:谁主张,谁举证。根据《新民诉法解释》第九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


·存单质押可以开银承吗
      存单质押可以开银承吗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将在银行贷款的票据作为质押,再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那么存单质......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在很多人的心中,法庭是一个相当严肃、相当神秘的地方。有着威严的法官和严肃的陪审团。在法庭上为社会的公正做出努力。......


·拆迁时住改商怎么样补偿
      参照商业用房估价的,前提一般相同,即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持续经营、持续纳税一定时间。对沿街的住改商房屋,其估价是根据营业年限,取其营业用房性质......


·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罪 有什么惩罚后果
      一、偷窥别人洗澡犯什么罪?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


·法律是否保护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有可能建立事实劳动关系。那实践中......


·离婚小孩抚养相关规定有哪些?
      离婚小孩抚养相关规定有哪些?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在结婚之后都可以将婚姻维持下去,如果夫妻双方觉得婚姻无法继续下去,可以选择离婚。但许多夫妻在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