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事业人员判拘役是否会影响其工作

一,事业人员判拘役是否会影响其工作会影响工作,具体的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可以咨询事业单位。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奖惩问题,应该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参照规定制定奖惩办法。根据《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其职务也自然撤销。1994年4月20日内务部也在《解答》中明确规定:对被判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在缓刑期间仍然可以继续留在机关中工作,应分配适当工作,降低原工资待遇,不定工资级别。据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发给临时工资。由于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身份和工资级别均未确定,再加上,缓刑又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考验期限。因此,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不能办理离退休手续。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原单位是否收回安排工作及其工资待遇如何确定的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其职务自然撤销,是否收回,由原单位根据其犯罪性质研究决定。不予收回的,办理开除手续。收回的,安排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的临时工资标准,发给适当报酬,管制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期满解除管制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期满释放收回的,其工作安排和工资待遇问题: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拘役期满释放后,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的,分配适当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重新确定的职务和工资等级应低于拘役前的职级和工资待遇。国家的行政人人员遭受法律的处罚,理论上有关的工作时无法在获得,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因此有关当事人需要注意实际的情况,进而保障自己的问题处理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但是会有不少的纷争,否则问题的处置会有不少的阻力,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留意细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照片版权费一般是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照片版权费一般是多少?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照片版权费一般是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照片版权费一般是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依据作......


·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在婚后互相负有忠贞的义务,但如今一方在婚后出轨的情况比较多,那么此时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话,又该如何要精神损害赔偿呢?关于一方出轨如何要精神......


·债权人要求还钱的途径有哪些?
      债权人要求还钱的途径有哪些?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


·秦皇岛开发区征地补偿金有哪些项目?
      秦皇岛开发区征地补偿金有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


·离婚诉讼的三个阶段是什么?
      诉讼离婚可以是夫妻中一方提起的,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双方同时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由于此时离婚夫妻之间都是因为一些问题而产生了争议,因此就需要当......


·一、假释期满还需要监狱证明吗?
      一、假释期满还需要监狱证明吗?要到监狱办理释放手续,也就是释放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


·法律规定诈骗多少可以立案
      法律规定诈骗多少可以立案一、诈骗多少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土地使用证变更过户需要什么材料?
      土地使用证变更过户需要什么材料?国有土地又分为划拨和出让性质。划拨,是不能办理过户的,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转变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才可以办......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
      在用人单位什么是老工伤人员?《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行以前的工伤统称为“老工伤”.老工伤人员大体可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正在进行或已经列入改......


·抵押车债券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抵押车债券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抵押车债券转让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为确保双方权利义务得到切实......


·重大误解的构成和撤销权行使方式有哪些
      重大误解的构成和撤销权行使方式有哪些一、重大误解的构成(1)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