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吗?

一、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吗?
  
  取保候审要上缴驾驶证的。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应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扩展资料:
  
  取保候审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法定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即不得离开本人居住地周围的一定区域,“市”,是指县级市,不设区的市,不是指地级市、设区的市。这就是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需要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区域到外地去,只有经过公安机关的批准,才能离开,否则便是违反了规定。
  
  此外,如果取保候审是由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这主要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没有终结以前,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随时都有可能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讯问,核实证据,对案件开庭审理等等。
  
  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规定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是非常必要的。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不在押,因此,司法机关采用传讯方式通知他们到案。被取保候审人在接到传讯后应当及时到案,才能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人不得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人不要作证或者不要诚实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自己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犯建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或者隐匿、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有犯罪行为的嫌疑人由于的确符合规定而在申请后得到了取保候审的待遇,即使有了部分的自由却依旧必须在国家机关的监视下行动而不能随意来回流动,所以为了保险期间就会被收取了相关的证件,就比如说驾驶证等用以出行的必要证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异地离婚财产诉讼传唤是否可以不到场?
      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而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产生分歧或者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对簿公堂的不在少数,有时分居两地工作的夫妻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不愿......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包括哪些
      附条件合同的特征条件包括哪些1、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


·国家赔偿的要件主要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的要件主要是什么?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1、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


·谁可以做监护人?
      谁可以做监护人?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


·非法集资参与者能不能提起民事诉讼?
      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我国的非法集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会构成刑法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实际上这些都是刑事上的诉讼。至于民事诉讼,很多......


·2023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


·贷款抵押率受哪些因素影响?
      贷款抵押率受哪些因素影响?一、抵押率影响因素之资信程度影响抵押贷款抵押率的因素有很多,而在这其中,无论是抵押人,还是银行或者其他抵押贷款方......


·法律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种类
      法律规定的非法行医行为有哪些种类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服务是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2、超......


·公安局撤销案件流程是怎样的?
      公安局撤销案件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安局撤销案件流程是怎样的?公安局撤销案件流程: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


·遗嘱可以不指定执行人吗?
      遗嘱可以不指定执行人吗?立自书遗嘱不是必须要委托执行人。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


·进厂入职需要什么资料?
      面对即将进厂入职的员工都会有这样一个困惑,进厂入职需要什么资料?进入新职场就需要遵守公司约定,与原单位不能还存在劳动关系。入职资料至关重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