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逃逸怎么判刑

众所周知,醉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行为。行为人在酒精的作用下难以掌控自身的行为,此时如果有出现驾驶现象时,就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但现实生活中,由于某些行为人害怕受到刑事处罚,企图通过逃逸来逃避刑事责任。不少受害人由于肇事者,逃逸而无法及时救治,造成死亡。可以说,肇事逃逸所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而酒驾以后肇事逃逸的人又该如何判刑呢?希望您通过下面的阅读能够有所了解。我国刑法的第133条明确规定:1.如果是违反了交通的管理法规,造成了巨大的事故,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给国家和他人的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时,需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2.如果交通运输的肇事者在肇事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被处以三年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如果由于肇事逃逸,使得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治而死亡的,但将被处以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3.一般来说,如果肇事者仅仅是因为交通肇事罪而被判处刑罚时,最高的有期徒刑为15年。但是如果在交通肇事以后,通过隐藏或者遗弃被害人企图逃避刑事责任,造成了被害人因为无法得到及时的救治而身亡或者给被害人造成残疾时,按照本刑法第232条以及234条的第二款所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判处。因此,交通肇事罪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当交通肇事罪转化为故意杀人罪的时候,会将被判处死刑。交通肇事之后逃逸,其情节是极其恶劣的。关于醉酒驾驶的相关方面的法律:1.首先我们应当区分一下酒驾和醉驾,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酒驾之后有可能被除以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2.醉驾更为恶劣,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对于自身的行为是否给他人造成危害无法判断,因而其造成的后果将会更严重。3.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的人犯罪必须要负有刑事责任。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由于醉驾肇事之后仍然继续的冲撞,造成了巨大的人员的伤亡和财产上的损失。我们可以判定,其行为人在主观上对于危害的结果处于一种放任的态度,构成主观上的故意。因此当发生醉酒驾车,造成了巨大的伤亡,以及财产上的损失时,一般是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定罪。以上就是关于酒驾逃逸的相关资料。酒驾逃逸之后的行为,一般涉嫌的是交通肇事罪,此时根据具体的案情进行判断,法律规定一般是在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之内进行处罚,最高面临的是15年的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肇事之后逃逸的,且存在遗弃,藏匿被害人的,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死亡或者残疾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进行论处,当涉及到故意杀人罪的时候,将有可能被判处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诈骗满多少金额立案?
      关于诈骗满多少金额立案?不同地区有所不同,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在1998年7月实施《北京市关于盗窃罪、......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哪些区别一、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哪些区别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就生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区分合......


·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行为
      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行为一、应该怎么处罚无证驾驶首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


·个人借了借贷宝的钱不还会怎样
      个人借了借贷宝的钱不还会怎样借贷宝欠了钱长期不还,会饱受催收的骚扰,而且借贷宝逾期产生的利息也不少,征信也被抹黑了。至于你会不会坐牢,要看借......


·海上运输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


·想离婚找不到对方该怎么办
      有时候离婚是双方共同的意愿,也有的时候,离婚仅仅为一方单独的想法。当对方不同意离婚拒不出面,或是因为失踪、下落不明等情况无法出现时,是否就意......


·公司登记变更股东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登记变更股东决定书的内容有哪些?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居住权与所有权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


·一、离婚案申请法院调查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案申请法院调查财产的方式有哪些?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隐私的逐渐重视,调查私人财产是不被允许的。有权调查个人财产状况特别是私人银行账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是怎样的1、无效程序的启动无效程序启动的时间为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的任何时候,可以一直持续到该专利权终止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