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伤残补助金计算方法是什么?一般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地农村居住的居民的人均纯收入(镇里城里的人民能支配的人均收入)来做为标准然后在乘以伤残系数(伤残系数就是根据受伤的严重性来划分的)再乘以赔偿的年数。赔偿年数也是有年龄要求的,一般在60岁以下的,其赔偿的年数为20年,伤残是要去相关医院定残的,伤的越重,伤残等级越高,赔偿的也就越多,这个赔偿时间也是从定残那一天开始计算的,60岁为界限,超过一岁,赔偿年数减一年,比如你现在65岁,那么乘以的赔偿年数就是15年,以此类推,超过75岁的,赔偿年数就不是20年了,降为5年。这些规定就可以使受害人不会因为伤残而导致收入减少从而影响生活。二、其他法律规定在定残的时候,等级较重的赔偿金越多,那么等级轻的但是影响到工作和生活的,也会对赔偿金做相对的调整。这种的属于多次赔偿,因为虽然你伤的等级不算重,但是影响了以后的生活和收入,所以会对你为了进行补偿。这种赔偿一般有两种办法,第一个办法是一次性给你付清赔偿款,以后都跟对方没有关系了,如果没有超过60岁,会一次性给你20年的钱。这样的好处是都赔偿以后,少了以后的麻烦,万一对方没钱支付了,又会纠缠不清。但是还有一点是要是20年以后还活着,就又有一个是否再次赔偿的事儿了,如果没活20年,那其它的钱就其它人白赚了,所以怎么赔偿,一定要想清楚。关于定期赔偿,就是协商好每年赔偿多少钱,一直赔偿到受害人去世,在世多少年,就赔多少年,这样对于受害人来说比较有保障。但存在的风险是责任人是否一直有赔偿能力。在以往的案件中选择一次赔偿完的较多,也是为了以后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存在的风险。不管是什么类型的人身损害赔偿的具体金额,肯定是根据受伤的程度来进行计算的,比如说发生在交通事故的场合之下,赔偿金的计算,也需要根据具体的定残程度来进行,一般情况下都是伤残的系数和赔偿的眼数相乘得到结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者非在编的可以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非在编的可以随时辞职吗非在编的劳动者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二、相关法律规......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期限是否有规定?民事诉讼中止后,直到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才恢复诉讼,没有期限限制。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


·结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


·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离婚过错可以少分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一、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


·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都有哪些?
      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都有哪些?随着国家就业政策的放开,对于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国家更倾向和鼓励可以进行自主创业,以更好的实现自我价值。因为大学......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1)施工场地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2)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3)在城市规......


·依法被判拘役缓刑坐牢吗
      依法被判拘役缓刑坐牢吗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多少
      民间借贷利率上限是多少民间借贷就是指不同正规银行进行贷款的方式和途径,虽然民间借贷的手续比起银行借贷要简单,但是民间借贷的利率是要远远高于银......


·建立董事会的一般由什么担任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担任。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
      如何讲公司债券发行程序的流程?公司债券发行是指以债权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债券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通常情况下,债券持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