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撤诉后诉讼费退吗

当事人有法律诉求,但是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后,自己私下已和的关联当事人沟通协商,诉求已得到满足,希望提起撤诉,在这种情况下,已经预交的法律诉讼的费用,法院这方面是否会退还呢?对于诉讼费用能否退还以及退还的金额,根据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1.如果此时法院已经在开展工作,投入人力参与到案件的处理和调查中。此类案件如果属于民事案件,和法院进行沟通,一般是可以返还一半的诉讼费用。2.而属于涉及的案件属于行政案件,那么案件受理相关费用一般是需要被告承担。3.就大多数情况来看,因为法律诉讼涉及到法院公安机关等相关的人力资源的调用,必然会产生费用,而此类费用基本上都是需要原告或者是其相关的诉讼人员来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当案件当事人提出撤诉请求,并且法院同意按照撤诉结案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相关的规定:1.如果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相同的法律诉讼请求,相关的法院应该依法受理案件。2.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撤诉的案件属于离婚类的民事案件,半年之内又再次提出,且起诉的证据、理由情况等并无任何变化,法院依照民事诉讼规定不会再受理案件。3.在涉及到的刑事诉讼类的案件中,撤诉请求必须在法院最终宣判之前提出。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撤诉。4.同样的道理,如法院已同意撤诉,当事人就刑事案件再次提出法律诉讼请求,且没有任何新的理由证据变化,法院将不予受理此案件。对于自诉类的案件,经过法院的调查之后,存在法律规定的符合撤诉条件的情况,法院应该积极与自诉人沟通,说服其撤诉或者判决驳回法律诉讼请求。5.案件的证据严重不足也可以作为撤诉的原因。民事诉讼和形式诉讼有很多的差异,最主要的不同在于,民事诉讼案件中,案件的当事人拥有更多的法律诉讼权处分权。6.如果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后续被认定为同意撤诉是错误的,当事人申请再次开庭审理,那么法院则需要经过相应判决审理程序,则可以不承认之前的撤诉裁定,依照法律流程,发回重审此类案件。如果案件的当事人逾期都未缴纳案件诉讼费用,也未作出任何的减免、延缓缴费的申请材料或者申请被拒绝。此类情况会被归类为自动撤诉。7.案件撤诉后,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再次起诉重新审理案件,并且足额缴纳诉讼所需的各类费用,法院也会继续受理此类案件。民事诉讼案件撤诉后再次要求重新审理的情况,法院通常同意重审。但是在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类别的案件中,这种情况并不适用。当然法律都有例外,特殊的情况有特别的处理方式。综上可知,撤诉前应该综合考虑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后果,避免后续再次起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诉讼的法律信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一下内容,快去点击查看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是什么?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是什么对于房子来说,装修是不可或缺的一种东西。我们都希望自己的住所是安全健康的,所以对于装修的检验就显得尤......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备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多长时间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


·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一、关于走私淫秽物品罪的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1、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员工抢注商标违反法律规定吗?
      一、员工抢注商标违反法律规定吗?在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意抢注商标的,是违反商标法的规定的。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


·离婚纠纷财产另案处理可以吗
      离婚纠纷财产另案处理可以吗这种做法一般情况下是不合适的,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特殊的案件......


·公安立案后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
      一、公安立案后多长时间检察院批捕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


·总部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合法吗?
      总部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合法吗?总部授权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可以的,且必须由总部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才可以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
      房地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应该怎么办?1、关于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续期的法律依据主要是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
      劳动争议案件起诉状范文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会求助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对于仲裁部门给出的裁决结果,若是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当地人......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定义是什么?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定义是什么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


·刑事犯罪后残疾赔偿金需要支付吗?
      刑事犯罪后残疾赔偿金需要支付吗?刑事犯罪者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