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领导干部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关于领导干部偷税漏税怎么处罚?领导干部偷税漏税会受到的处罚与普通的民事主体实施此种行为的处罚是一样的,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二、刑法条文1、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2、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 出口退税
  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无期徒刑 ,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第二百一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第二百零三条、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4、第二百一十二条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 执行 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我国的法律规定使用于一切的民事主体,故而不管是否是干部,只要偷税漏税,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较轻的一般只会被判处罚金,同时追加税额以及滞留金。情节严重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一般来说,领到偷税之后,还会被罢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
      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一、我国著作权法的出租权的对象是什么?出租权的对象: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


·解除劳动关系补偿标准是什么?
      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后,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很多情况下,双方解除......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
      买二手房应注意哪些问题为了有效避免日后纠纷的出现,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这些问题:1、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买卖......


·在面试通过进入企业之后,一般都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
      在面试通过进入企业之后,一般都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如果试用期没有通过的话我们就无法继续留在企业事业单位中继续工作,当前很多企业在试用期时都是......


·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合法吗?
      一、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合法吗?批捕之后取保候审出来是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批捕之后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


·轻微伤可以不拘留吗
      一、治安处罚1、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所以不承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不再处罚;如果调解不......


·学生宿舍楼外死亡学校是否有责任
      学生宿舍楼外死亡学校是否有责任一、学校对学生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


·钢结构合同毁约对策有哪些
      钢结构合同毁约对策有哪些?1、继续履行,其构成要件下:(1)存在违约行为;(2)必须有守约方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行为;(3)必须是违约方能够继续履......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一、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建立了合同关系。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逃逸定义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
      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一、对于婚前买的房共同共有吗?根据法律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