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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时效有规定吗?

遗嘱继承时效有规定吗1.在遗嘱里面不一定都是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份额的规定,还有很大一种情况是将自己的遗产交给其他亲属或者是朋友,这叫做遗赠,接受遗赠的人,必须不是法定的继承人才可以。2.如果遗嘱当中存在着遗赠给他人财物条款的话,那么受遗赠人应当在法律的规定时间之内表示自己到底是接受遗赠还是不接受,这个时间法律规定为两个月。3.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管受遗赠人选择接受遗产,还是不接受遗赠,都必须做出明确地表示,如果到了两个月还没有做出表示的话,意思就是自己放弃了遗赠,如果之后再想获得这份遗产的话,法律是不予支持的。二、一般的继承权诉讼1.对于遗产的继承来说,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就已经得到了遗产,并且可以按照遗嘱当中规定的份额来得到自己应当得到的遗产,如果当事人对于继承的份额或者是方式出现的纠纷的话,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这个诉讼不可以随意提起,也必须在有效的诉讼时效内提起。如果想要对继承的相关问题提起诉讼的话,必须得三年的诉讼时效之内进行,超过三年,法院不予支持。2.对于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开始于自己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权利受到侵犯的日子开始计算。但是在我国民法上有一个最长的诉讼时效,对于继承权的相关问题,也应当适用这个最长诉讼时效,也就是说在继承之日开始超过20年的,也就超过了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可以再追溯的,如果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在两年之内没有办法进行速的话,那么在20年的最先最长诉讼时效之内是可以提起诉讼的,不过这个时效如何应用,应当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3.对于最长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中,只有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况才可以使用,例如在有效的诉讼期限之内,由于不可抗拒的事由自己并没有办法主张权利,例如自然灾害,或者是突然生病导致意识不清楚的这种情况。或者是在这个期间已经人民法院开始调节,但是调节的周期较长,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的情况。以上就是关于在遗嘱的继承当中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分为遗赠和普通的继承两个方面,相关的人员必须在相应的时效之内作出表示,或者是表明自己是否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了这个时效的话,另一方就会产生抗辩权。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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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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