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生交通事故时

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驾驶人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发生车祸的原因可能有很多种,比如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故障等原因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交通事故。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无预兆的突然开车门行为。司机或者是车内的乘车人员开车门往往只是一个无心的行为,但很有可能会导致别人严重受伤或者甚至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乘车人员的失误导致的交通事故,乘车人员需要承担很大责任甚至要负全部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例规定:
  
  1.乘车人员在开车门时应当检查,自己开车门时的道路情况和是否有行人通过。
  
  如果违反规则擅自开车门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那么不只是开车人,还有机动车驾驶员都要负相应的责任,甚至大多数情况下需要负全部责任。开车门的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机动车维修费用,医疗费用,伤者的误工的费用,以及后续的治疗费用等。从历年数据来分析。造成此类车祸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上,而乘客也缺乏此类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2.为了避免因为开车门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首先机动车驾驶人员应该选择安全停车的地方,停车的时候应该不影响到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及正常行人经过。
  
  通常情况下,乘坐人员是应该从车的右侧下车最安全。
  
  乘客下车前可先稍微打开一个小的空间,观察前后的情况之后,再将车门全部打开,既保证人的安全,也保证车的安全下车。下车之后应当及时的将车门关闭。
  
  而作为正常通行人,在经过刚刚停下的车辆之前,也要注意观察,与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车门突然开启,猝不及防,无法躲避,造成交通事故。此类事故的防范需要乘车人、行人等各方面加强安全意识,还能够确实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除了常见的开车门导致的交通事故,免费搭车的人员,所乘坐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是根据情况都有可能承担一定的责任。
  
  根据我国的这个相关司法规定解释中提到:
  
  1.免费搭乘机动车辆后造成的交通事故和伤害。机动车驾驶方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2.机动车驾驶员明确拒绝搭车人乘坐车辆,而搭车人执意要乘坐的情况下,后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损失,机动车驾驶员可以不承担责任。
  
  3.如果司机存在有意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那么需要根据情况来对搭乘人员进行赔偿。
  
  4.无论搭乘是否付费,当乘客坐上汽车的那一刻起,司机就有了对乘客的安全负责,将安全送到目的地的责任和义务。要注意的是酌情赔偿,目前法律还没有明确规定酌情的具体金额,属于法律比较空白的地方,赔偿的金额往往是根据机动车驾驶人员和乘客之间的关系来定。基本上来说,能够同意搭乘的人员,大多数情况下都和司机存在一定的关系,如朋友、老乡、邻居、同事等人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机动车驾驶人员最好谨慎考虑所搭乘的乘客,谨慎小心地驾驶车辆。因为搭乘的乘客唆使司机酗酒或者违规驾驶车辆、超速、超载等行为,最终导致的交通事故,同乘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应该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者,及时联系交通部门来处理,并且后续积极和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进行沟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也可以到交通管理的相关部门,查找获取肇事者的相关信息,确定好被告的具体身份。为以后可能提起的法律诉讼,或者是赔偿等法律行为做好充分的准备。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于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信息,小编为你整理推荐以下内容,快去点击查看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时候会出现少数股东损益?
      什么时候会出现少数股东损益?公司在被合并的时候会出现少数股东损益,少数股东损益是一个流量概念,是指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其它非控股股东享有的损益......


·隐瞒、谎报军情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
      隐瞒、谎报军情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怎么样的?隐瞒、谎报军情罪既遂处罚标准细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


·食物中毒属于意外险吗
      在我们日常认知中,可能会觉得意外是指生活中的突发事件,比如走路摔倒、或者在正常生活中遭受了一些突发事件,那么食物中毒呢,算不算是意外,我们来......


·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
      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一、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


·商标无效商标侵权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
      商标无效商标侵权分别指的是什么意思?商标侵权即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要件有哪些?
      一、商标知识产权侵权要件有哪些?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法院起诉离婚?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起草民......


·民事诉讼代理人外国人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代理人外国人的相关规定一、民事诉讼代理人外国人的相关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可以亲自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应诉,进行民事......


·他项权证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他项权利人如果要专门的凭借他项权证提起相关的诉讼请求,实际上就是向法院申请能够对该担保物行使相应的担保物权了,同时也说明在约定的债务清偿期之......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
      设备供货合同应该怎么写?设备供货合同范本: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


·房产质押到期还有效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质押到期还有效吗,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房产质押到期还有效吗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所以不存在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