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主合同约定仲裁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主合同约定仲裁诉讼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当事人协商决定:出现了合同争议后,将合同争议交由某一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双方当事人这样的合同约定就是仲裁条款。仲裁条款的约定目的在于,合同如发生争议,将合同争议交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来裁决,排除了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的管辖权。实务中约定仲裁条款,多是由于看重仲裁一裁终局,周期较短,或是对司法裁判没有信心而特别约定进行仲裁。仲裁的费用,并不低,在我国现在的情况下,也不见得效率高。法律对仲裁条款的约定是非常严格的,实务中约定无效的情况非常常见。常有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显然是无效的。仲裁协议,核心的是要选定,特定的欲进行仲裁的仲裁机构。二、合同约定仲裁条款有什么问题?1、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发生争议在合同签订地(履行地)仲裁解决”、“在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争议由本市有关部门仲裁”、“争议在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ⅹⅹ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以上这些约定,在纠纷发生后,申请仲裁时,会被认为约定不明确而不予受理仲裁申请。2、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如有的合同中约定:“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这样的约定,往往在纠纷发生时双方当事人会就申请何地仲裁机构仲裁发生分歧,此时根据新仲裁法解释第五条之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可以说,这样的约定不仅没有达到简便快捷地解决纠纷的目的,反而增加了不少麻烦。3、在合同中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如有的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向合同履行地(签订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根据我国仲裁法及仲裁法解释的规定,由于这种协议既约定了仲裁又约定了诉讼,违反了仲裁的惟一性和终局性,会被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约定,其仲裁申请不被受理。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主合同和担保合同以及其它的附属合同当中,关于遇到争议后的解决方法的约定不一致,但是,法律上规定的必须要与主合同当中的约定为准。当然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建议大家直接约定诉讼比较好,因为仲裁的效率其实并不见得要比民事诉讼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被撞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
      交通事故被撞伤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


·犯了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怎么判?
      犯了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一般怎么判?犯了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判刑,是处《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


·土地使用三十年以上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三十年以上到期怎么办如果要继续使用则可以选择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


·违约金条款法律依据有哪些
      违约金条款法律依据有哪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确定违约责任,从而约束当事双方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发生了违约事宜就按照合同违约条款解决。那么在......


·不予行政处罚年龄的相关法律规定
      众所周知,在我国,未满14岁的儿童无刑事责任。无独有偶,在民众违反行政规定时,对未满14的儿童也免除行政处罚,而14至18岁的孩童也会有相关规定,另......


·一、离婚财产怎么能调查私人账户?
      一、离婚财产怎么能调查私人账户?1、如果夫妻双方还住在一起的,可以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情况下,发现对方存折或者银行卡,将相关财产复印或将号码抄......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一、债权人追究股东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哪些?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几种
      民事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几种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一)......


·一、离婚过错乙方财产分割如何分配?
      一、离婚过错乙方财产分割如何分配?1、离婚财产分配:婚前个人财产仍属个人;婚后双方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两人平分;2、女方的过错是否为外遇等严重......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
      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一、商标续展的最后截止期限是什么六个月的宽展期。商标续展商标局会下发两个文件,45个工作日下发商标续展受理通知......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么分?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事故责任怎么么分?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现在的醉驾和酒驾逮的特别的严,因为国家也是为了防止减少交通事故,但有些人偏偏要去挑战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