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婚姻法规定强制离婚协议离婚吗?

一、婚姻法规定强制离婚协议离婚吗?
  
  不能,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的条件是:
  
  1、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是已经依法办理了婚姻登记的合法配偶,这里不包括非法同居的男女,或者是事实婚姻。
  
  2、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是属于自愿离婚,对于离婚这一行为是表示一致的意思,需要建立在当事人真实的、自愿的基础上,同时作出这样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受任何的胁迫、欺诈,或者是产生了什么重大误解。
  
  3、已经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适当的处理方法。适当是指当事人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配达成协议,没有其他的纠纷。其中,子女的问题包括未成年的子女应该由哪方直接来进行抚养,子女的教育费用以及生活方面的费用又应该由哪方承担、实际该承担多少的数额,这些都已经在协议上注明,没有异议。财产的问题,主要就包括了夫妻共同财产、住房等的分割,而在债务上面则也需要对共同的债务作出处理才行。这些条件,都是协议离婚书上所包含的内容。
  
  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应一起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在离婚申请登记表中签名或按手指。协议离婚书一式三份,双方应该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指。婚姻登记处对当事人交来的协议离婚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离婚条件的,同意登记离婚。
  
  二、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有一部分人也知道,通过民事诉讼的这种方法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不但周期特别长,付出的财力物力等代价都是特别的大的,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通过殴打或者其他威胁的方法强迫对方同意协议离婚,其实这种做法得不偿失,不但解除不了婚姻关系,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
      根据《民诉证据规定》的规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有四种:(1)实体法对倒置证明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或判例确立了证明责......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越来越迅速
      现阶段我国城市化建设越来越迅速,城市中的拆迁问题也随之来,其中一项便是回迁房的问题,很多人对于购买回迁房方面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了解,也不知......


·如果做出绑架勒索几个罪名?
      一、如果做出绑架勒索几个罪名?索取债务而绑架他人以后,向与被绑架人有特定关系的人索要财物超出了合法债务数额,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一个行为......


·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否存在关联?
      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否存在关联?律师费与诉讼标的是存在关联,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呢,在诉讼费用的缴纳办法以及律师费用当中,都是存在着一些跟诉讼......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


·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强制执行吗
      可以。第一步:申请;第二步:法院受理;第三步:申请复议;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


·如何认定诽谤罪
      如何认定诽谤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


·司法鉴定复议申请要走什么流程?
      在交通事故中,通过司法鉴定给出的结论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材料,可以影响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向。如果当事人对结论不满,还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复议,那么司......


·提前退休条件有哪些?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办理提前退休程序,用人单位不得因其他原因阻挠劳动者提前退休。那......


·犯罪未遂成立范围有哪些?
      犯罪未遂成立范围有哪些?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
      一、离婚时婚内财产的定义是什么?婚内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