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指伤残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中指伤残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7、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9、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1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1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其实,工伤待遇的项目基本上都是大同小异的,主要是中指伤残的级别,和员工本人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政府制定的一些政策会影响到最终的民事赔偿标准。中指伤残对本人生活所造成的影响是有限的,但是,毕竟是因为工伤事故才导致这种指头终身残疾的情况,用人单位是不能不管不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
      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一、行政诉讼怎么要求赔偿?当事人可以在提出行政诉讼后,根据法院的判决情况进行赔偿处理。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


·罚款一定是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的分类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 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
      饮食服务合同模板应该怎么写合同模板都是可以拟写一个通用的后,按照各种需要签订合同的时候的具体情况才进行一定的调整就可以。餐饮服务行业经常需......


·通过法律起诉离婚怎样才会判离
      通过法律起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指的诉讼离婚,这种情况下需要夫妻中一方或双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启动了离婚程序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离婚的判决。那......


·民事纠纷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达成执行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男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法律服务流程
      一、处理继承纠纷的方法:1、为当事人进行遗嘱见证和遗产管理。避免当事人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2、合法有效的执行遗嘱,尽量通过非诉讼手段解决当......


·一、合法婚姻关系重婚罪还有效吗?
      一、合法婚姻关系重婚罪还有效吗当然有效,因为正是有合法婚姻有效,重婚关系无效。1、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的婚姻,也就是我国法律承认的婚姻关系。这......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分证有什么用?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证件,是在使用土地时需要的证件之一,这个证件的存在说明你可以使用这块土地进行活......


·注册资本的资金多久能转出 一、注册资本的资金多久能转出?
      注册资本的资金多久能转出一、注册资本的资金多久能转出?注册资金是在你公司全部注册下来才可以拿出来,时间大约是30个工作日左右,但是不可以一......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
      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