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制执行夫妻共同债务向哪里申请?

强制执行夫妻共同债务向哪里申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故对夫妻一方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可要求强制执行配偶方名下的共有财产。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夫妻共同财产被强制执行时,配偶方不能要求先析产再执行。但强制执行不能损害配偶方的财产份额。债权人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债务人与配偶的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可以分割且分割不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的或者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可以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予以分割。二、执行夫妻的唯一住房的情况有哪些?1、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2、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3、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明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当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即使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只要房产是夫妻共同共有,债务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债权人也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即使夫妻双方只有一套住房也不能幸免。三、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什么?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综上所述,现在一些夫妻想通过假离婚等方式来转移债务,逃避偿还义务,这是不对的,也行不通。作为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主张债权,不行的话可以通过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务。法院可以采取冻结存款、工资及拍卖共同财产等手段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现商标侵权怎样维权
      商标专用权人遇到商标侵权时,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诉,还可以到公安机关部门进行举报。商标专用权人到工商行政管理......


·出现商标侵权的如何打假
      商标侵权打假很重要的就是制作投诉书、起诉书并向相应机关递交,请求对侵权行为实施打击。这是打击侵权行为中最重要的步骤。投诉书(起诉书)的制作水平......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重新司法鉴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重新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


·结婚必须履行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结婚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的幸福,在与对方情投意合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只有双方建立了婚姻关系的,那权利才......


·夫妻没离婚分居时间的财产怎么分配
      很多夫妻由于感情破裂没离婚而选择分居,分居期间就会涉及到财产分配的问题,很多人不知道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所属以及财产的分配原则,以至于我们在准......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如果自己在生活当中就正好特别不幸的被高空坠落物砸到了的话,轻的话能够使我们受到一些皮外伤,重者有可能直接因为高空坠物而性命难保的。至于说像是......


·证明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
      证明商标申请条件有哪些?一、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


·放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可以吗?
      放弃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可以吗?可以,申请退税是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退税。后期可以在税收征管法规定的期限内重新申请退税,同时遵守税收征管法的......


·死者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吗
      死者亲属可以作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吗死者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


·中期票据公司债券在线咨询 > 一、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有哪些
      中期票据公司债券一、中期票据与公司债券有哪些区别1、发行规模极其灵活。无论是否采取货架注册规则,公司债券通常都是一次性、大规模的足额发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