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的空白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用人单位的空白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吗?
  
  
  一、空白劳动合同该不该签
  
  
  企业之所以让员工签空白合同,就是想不正当地规避一些法律规定,如果员工随意签字,企业再在空白处补上与原本约定的不同的薪资、工作时间甚至违约金等,员工将会吃哑巴亏。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为了趋利避害,可能就会出现在空白劳动合同上倒签时间、补填对自身有利的不实内容等行为。
  
  
  因此,劳动者切记不要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签字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要重视在格式化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的内容,并且要坚持保留一份劳动合同原件,方能有备无患。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空白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的,一旦签字就得履行约定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除非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才会无效或部分无效。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作为企业,如果想通过恶意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来获利,或贪图一时方便让员工签订空白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得不偿失。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劳动岗位、劳动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重要内容,一般建议合同签一式多份,由多人保管。既能形成制约关系,又能防止用人单位丢失劳动合同的情况出现。
  
  
  企业让劳动者签空白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作为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律意识,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条款,如有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合同必须拒绝签字。更不能在公司提供的“空白”合同上签字,不然可能会为自己的诉讼取证留下隐患。
  
  
  劳动者还应具备证据意识,企业如出现不规范用工行为时,劳动者要留心多保存证据,比如拍照、录音等手段。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纠纷,将会成为自己维权的有力保障。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员工必须在有文字的劳动合同中签字,空白劳动合同不应该签字,空白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没有在合同中规定关于劳动者工作利益的内容,甚至可能会出现损害员工利益的现象,员工应该坚持拒签,也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反应,要求进行调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交什么材料
      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实践中,转让商标与转让注册商标其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其中转让注册商标的话,那么就涉及到注册商标相应权利的转......


·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申请专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向专利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


·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自主创业,建立属于自己的公司,而创建公司首要的问题就是租赁房屋作为公司办公地点。许多人表示不知道公司怎么签房屋租赁合同,......


·一、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的情形有哪些?诉讼离婚的条件,主要在《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


·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应该何时给付到被征收人手中?
      一、土地征收的补偿款应该何时给付到被征收人手中?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补偿费应自补偿方案批准起3个月内全部......


·一、非长沙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
      一、非长沙户口买房条件有哪些?1、2015年9月1日起,有连续24个月的社保或个税可购1套商品住房提交资料:全家户口本、2015年9月1日起连续24个月长沙社保......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
      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一、刑法规定公诉案件能自诉吗?公诉刑事案件如果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


·2023年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
      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2018年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


·去哪里办土地经营承包权证
      去哪里办土地经营承包权证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


·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能公证吗
      一般来说。遗产就是由自己的子女来继承的。有些老人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抚养人并不是自己的子女。这时候老人如果想将自己的遗产给予抚养人的话,就要签......


·刑诉法对脱逃犯的规定是怎样的
      逃脱犯的犯罪主体是非常特殊的,一般逃脱犯只针对一些已经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这部分人员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在拘留期内,如果通过各种各样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