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遗嘱可以打印吗可以。

遗嘱可以打印吗可以。1、遗嘱人亲自操作电脑打印遗嘱应当是一份“书面遗嘱”,这种遗嘱应当按照书面遗嘱予以确认。2、根据法律,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写明年、月、日的遗嘱。然而,随着电脑的普及,当前司法实践的法律规定“亲笔书写”应理解为包括使用一支钢笔写,还要用电脑写作,两者的区别只是一个写作工具,继承人写或打印的本质是将这本书。如果对“遗嘱”有如此广泛的理解,立遗嘱人亲自打印并签署的遗嘱应视为自己所写的遗嘱。遗嘱人要求他人打印遗嘱,在打印时注明年、月、日,并由打印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共同签名,应视为遗嘱代表,并符合遗嘱代表的有效要件。《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立遗嘱人亲自写一份好的遗嘱,为了追求美观或便于保存等原因,请他人按照自己的书面遗嘱打印一份,并在打印后签字,然后丢弃原来的书面遗嘱。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打印遗嘱和原始书面遗嘱应视为书面遗嘱。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我国是建筑大国,每年都会搞大量的公路工程,其中在南方地区,桥梁工程占了比较重要的位置。桥梁工程的质量影......


·车被高空坠物由谁来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可能会引起财产损失的,例如有的东西从高空上掉下来就有可能砸到汽车,在过去,对于高空坠物的规定并不完善,因此还引起了很多的争议,现在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因为工作的缘故而受到伤害,这就是工伤。当我们遭受工伤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倘若有必要的话,还要和用人单......


·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
      普洱市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是什么?现在社会是一个星期发展非常迅速的社会,也就是说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我们都可以掌握很多的信息。当然这种信息的......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
      《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具体内容是什么?最近几年在资本市场上,股权投资非常流行,很多机构都纷纷参与进来,像私募基金、担保公......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
      重婚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吗?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因此,即使被告被判处重婚罪,......


·股权纠纷如何把握诉讼时效?
      什么是股权纠纷?首先我们得先了解一下什么类型的纠纷才算是股权纠纷:股权纠纷是指在公司存续过程中,股东通过不断行使各种权利来推动公司的运作,股东......


·两轮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最高是多少?
      两轮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最高是多少?一、两轮摩托车交强险赔偿最高是多少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交强险最高赔偿为110000元)......


·一、假释委托第二次间隔多久?
      一、假释委托第二次间隔多久?假释委托第二次间隔时间为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罪犯减刑......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
      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是什么??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