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每月加班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

每月加班不能超过多少个小时?《劳动法》第41条还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合同法如果你是非全日制用工的话,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还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只规定不能强迫或变相强迫加班,而对于加班时间则没有规定。因此,这一问题应当以《劳动法》为准。二、加班补偿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三、加班的计算方式1.包工时包工时方式是用人单位每月固定支付员工极限加班费的方式,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其超出部分不计算其内(注明: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则不再另算)。用人单位采用包工时方式是由于工作量使工作时长不可控因素而所致,以此保证工作项目的完成进度,通常员工加班工时都会不低于法定加班工时。 2.非包工时非包工时方式是用人单位每月依照员工实际加班工时支付加班费的方式,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其超出部分不计算其内。用人单位采用包工时方式是由于工作量使工作时长可控因素所致,通常员工加班工时不高于法定极限加班工时36小时/月。 综合上面所说的,加班是劳动者都会遇到的事情,但法律也有规定一个月的加班时间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而且在加班的时候也必须要依法给予回班的待遇,所以,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好加班的事,避免引起什么不好的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严重吗?
      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严重吗?犯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既遂受到的处罚是较为严重的,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


·回迁房通常都是那种开发商从普通商品房中分离出来赔偿给之前被房
      回迁房通常都是那种开发商从普通商品房中分离出来赔偿给之前被房屋被拆迁的人,也就是说回迁房其实与商品房没有存在太大的差异,但在实际的交易价格上......


·一、建设工程验收有什么条件?
      一、建设工程验收有什么条件?建设工程验收的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


·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是多久
      交通事故诉讼期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这是当事人在提起诉讼之前应该格外注意的内容。那么您知道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期一般是多久吗?请跟......


·在什么情况下禁止结婚
      关于结婚,您都知道需要满足《民法典》中的条件才行,而这其中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禁止结婚的条件。那到底在哪些情况下禁止结婚呢?对于准备结婚的的男女......


·有哪些行为属于预期违约
      哪些行为属于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违约的一种特殊的形态,是因某种违约行为引发的,将在未来出现违约结果的可能。但这种可能性非常大,故,立法者制定本......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九级赔偿可以索赔吗?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九级赔偿可以索赔吗?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


·被判死刑一般多久执行
      被判死刑一般多久执行没有时间限定。所有死刑,上诉的经过二审宣判,没上诉的高级法院要核准。但都必须再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核准后7天内执行。因为......


·交通事故不住院都有什么赔偿
      交通事故不住院都有什么赔偿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


·2018唐山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
      2018唐山工伤保险待遇是指什么?工伤保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


·新婚姻法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离家出走方面是怎么规定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