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没伤怎样写协议?

一、交通事故没伤怎样写协议?
  
  交通事故没伤的协议要将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 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记录下来,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共同到责任方投保第三者责任 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没有“协议书”的也可以采取文字记录的方式。填写协议书时要特别注意下列问题:
  
  (1)要查验当事各方有效证件,核实其身份。
  
  (2)事故时间应准确到分,事故地点要写明事故发生在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事故责任填写清楚,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用大写标明,而且注明是否当场赔付。
  
  (3)电话要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4)如果对方没上三者险或交强险,则一定要注明“无三者险或无交强险”。
  
  (5)填写完毕双方当事人要确认并签字。
  
  二、范文
  
  交通事故私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乙方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将甲方致伤一事,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调解意见:
  
  一、因乙方驾车致甲方脚部之损伤,甲方经在__________人民医院治疗,已痊愈出院。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乙方应赔偿甲方各项损失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康复费、后续治疗费等本次因乙方交通肇事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共计_____元人民币。
  
  三、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全部支付。
  
  四、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后,不得以赔偿项目缺失、身体伤害严重、后续治疗发生其它并发症等等理由,向乙方继续索要赔偿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取赔偿。乙方不得以上述赔偿项目多、赔偿金额多等理由,向甲方索要赔偿费用。如一方违约,违约方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五、甲方鉴于乙方家属在事故发生后能够积极给予赔偿,达成了本调解协议。故对乙方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给予谅解,请求人民法院对乙方应付的刑事责任给予从轻、减轻处罚,对可能判处的缓刑处罚不提出任何异议。
  
  六、为保证乙方交通肇事案件的顺利进行,甲方保证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法院审理过程中的需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年___月___日
  
  交通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沟通对相关的情况进行协议说明,避免后期出现难以解决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双方应当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签订相关协议,如果一方是受迫或者不平等的签订相关协议的话,则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相关的法律效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醉驾五年内可以重新考驾照吗?
      一、醉驾五年内可以重新考驾照吗?醉驾五年内是不可以重新考驾照的,因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行政判决书的执行期限是多长?
      行政判决书的执行期限是多长?一、公民申请执行行政判决书的期限是多少《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


·网络金融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在当今时代,互联网进入了一个飞速发展的时代。互联网的发展就是一把双刃剑,既给我们带来了生活的便捷,沟通了世界,但是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个人......


·打官司时哪些材料才能作为证据
      打官司时哪些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了民事诉讼案件中八种具体的证据形式,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情形包括哪些一、民事诉讼中适用回避的情形包括哪些我国民事诉讼中,回避的适用情形主要有:1、审判人员或其他人员是本案当......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
      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吗农村建房土地使用合同需要土地使用证的,才能确认其是否是该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在合同中才能明确权利与义务,......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一、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属于交通事故吗?自己骑电瓶车摔伤也是属于交通事故的。但是这种行为属于单向的交通事故,有意外伤害险的可以得到理赔,但是医疗......


·盗窃金额达到300万判多久?
      一、盗窃金额达到300万判多久?《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股东表决权时效是多久
      股东表决权时效是多久股东表决权是公司股东权利的一种体现形式,是股东权利的核心,也是股东表达需要和意愿的方法途径,那么什么是股东表决权?股东表......


·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
      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一、人民法院行政处罚可以吗?不可以。司法机关不同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