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协议书没有公证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一、离婚协议书没有公证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离婚协议书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认真制作,经双方签字后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协议书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要离婚的夫妻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但是办理离婚手续必须要到相关的单位去办理,而且其中的条例还必须要由双方协商清楚,这样的才能更具有法律的效益,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双方一定好好的把所有事情处理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故意伤害罪是如何量刑处罚的
      故意伤害行为,要求在造成了受害人轻伤或重伤或者死亡情况的时候,才能以故意伤害罪对行为人定罪处罚。而要是造成的仅仅是轻微伤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


·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李××,女,××岁诉讼代理人:陈××,××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反诉人(本诉自诉人):唐××,女,××岁反诉请求:......


·向不同人行贿的数额计算是怎么认定的?
      一、向不同人行贿的数额计算是怎么认定的?根据行贿的总额来确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


·我国规定的社保有哪些?
      我国规定的社保有哪些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


·如何申请公安办案人员回避
      如何申请公安办案人员回避如何申请公安办案人员回避一、回避的事由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回避事由,具体如下:首先,对于办案人员与本案相......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在协议离婚以后,关于孩子抚养费的问题,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夫妻双方有个共识,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应该各自付多少的......


·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有用吗?
      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有用吗?夫妻之间签订的婚前协议有用吗?婚前协议一般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能找他亲属索赔吗?
      不能找他的亲属进行偿还的,只能找当事人偿还。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偿还欠款。等有履行能力了,再执行。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根据公安机关找到债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久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


·信用卡逾期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对个人的信用有要求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个人信用报告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最高赔偿多少钱?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而且每个地区的标准也不一样,这样仅是简单的描述无法给计算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