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授权委托书需要写吗?

一、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授权委托书需要写吗?
  
  是需要写的;
  
  1、是委托代理关系的证明文件,实际上大部分的民事行为是可以由他人代理的,证明代理权限的文件就是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总则》第165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法律上对于代理行为也有相关的限制与规范,例如对于最常见的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就有相关限制,一般必须是被代理人的亲属或单位推荐的人,或是代理单位出庭的,应该是单位的员工,并要提出相关的证明身份的文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关于代理人出庭应该提供证明文件的具体内容,法律是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4、委托书的格式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都有区别,这是常见的诉讼代理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受托人系委托人的……(写明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现委托×××、×××在……(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5、不同的委托事项,委托书不尽相同,例如法院对诉讼代理的委托书有推荐格式,外交部门对涉及事项的委托也有相关推荐格式,具体内容,可与相关部门沟通。例如在法院的相关使馆的网站就可以查询到有关委托书的格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授权委托书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要和律师签订好这份委托书才能更好的帮助自己辩护,这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所以,双方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协商好所有的条款,只有拥有权利律师才会进行辩护,从而让自己有胜诉的可能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犯罪个人量刑虚开增值税会处罚吗?
      为了使国家财政稳步健康的增长,促进生产结构的合理化构建,我国对企业收取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可以说从长远来看,增值税收取是利国利民的。增值税取是......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哪些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股份有限公司的......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到位的法律规定是通常情况下,注册资本到位时间是由当事人进行约定的。除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方式
      国企职工退休后年金如何发放企业年金待遇的领取方式也更加灵活多样,人社部负责人指出:1、倡导按月领取,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长期养老保险的作用;2、允......


·机动车遮挡车牌有什么处罚
      遮挡车牌有什么处罚故意遮挡车牌,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处罚。二、法条链接: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


·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
      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一、对于非法行医怎么举报?非法行医可向当地卫生局、卫生防疫站、城管、工商执法站、派出所举报,也可以拨打信访、投诉部......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三类地区的规定是怎么样的?任何一个地方,在进行土地征收的时候,都需要进行相应的补贴,毕竟农民土地被征收之后,他们所造成的......


·一、不购买社保算劳动关系吗?
      一、不购买社保算劳动关系吗?不购买社保,不算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


·拘留37天后批捕程序是怎样的?
      一、拘留37天后批捕程序是怎样的?拘留37天后批捕需要遵守公安机关这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核→批捕→逮捕的程序,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组织工作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组织工作人员了解和学习关于铁路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可以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