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诉讼中过错方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中过错方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的原因是法定的,仅限于上述过错行为。其他的如一般婚外情、赌博、吸毒、犯罪等,无论情节轻重,均不能成为请求赔偿的理由。
  
  二、无过错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时间上有何限制?
  
  根据《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详细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既可以在离婚时提出,也可以在离婚后提出,但时效以一年为限。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的相关规定,在现实中行使离婚损害赔偿的时限问题,应区分以下具体情况:
  
  第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提起离婚诉讼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权。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丧失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第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第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第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里一般是不存在离婚补偿的,但在新婚姻法里,只要是一方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的那么受害方就有权利主张此赔偿,但前提是必须要有证据证明才可以,所以,不同的离婚案件所处理的方法都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市消保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刑事和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根据刑事诉讼法,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的范围包括:(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写?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写?一、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怎么写?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应当写清楚自己申请退税的具体的金额,以及......


·大股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除名吗
      大股东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以除名吗?大股东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也不可以除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对股东除名需要满......


·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
      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一、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吗?职务行为知识产权归属于单位,《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


·建筑用地使用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在通过法定程序竞拍获得了土地使用权之后,那当事人自然就会成为建筑用地使用权人,此时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那究竟建筑用地......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
      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一、属于自诉案件轻伤怎么调解?轻伤类型的自诉案件可以有村(居)居委会等群众性组织来调解,也可以由法院来组织调解。......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 ?
      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一、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如何追责合同签订主体与履行主体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将合同订立人与实际履......


·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三方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三方协议通常指三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此类协议如果是依法签订的,并且不存在法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
      企业融资贷款用途是什么?一个企业,生产运营各方面都需要资金,所以企业融资,就是一个企业资金的筹集的行为和过程,是一种必备的行为。公司的正常生......


·比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哪些?
      比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哪些一、比较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哪些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