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和解还判吗?
25.nj64.com 顾小东律师
故意伤害罪和解还判吗?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现被害人调解成功,赔偿被害人损失的,并不能免除被告人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但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予以从轻处罚,如果被告人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院有判缓刑的可能。二、故意伤害罪的认定1、故意伤害罪的形态故意轻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比如致人重伤、死亡),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2、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是较为棘手的问题。许多国家的刑法只是明文规定处罚基于承诺的杀人,并且其法定刑轻于普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但没有对基于承诺的伤害做出规定。于是有人认为,既然刑法只规定了基于承诺的杀人罪,而没有规定基于承诺的伤害罪,就表明基于被害者承诺的伤害一概无罪。3、伤害胎儿身体的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伤害胎儿身体的,一般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倘若行为人故意使用药物或者其他器具伤害胎儿,旨在使该胎儿出生后成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或者造成缺乏四肢等严重残疾,事实上也造成这种伤害的(以下简称胎儿伤害),应当如何处理由于故意伤害罪的对象是他“人”的身体,而胎儿不是人,伤害胎儿的行为不符合伤害“他人”的要件,故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还存在障碍。然而,如果对这种行为不认定为犯罪,也有悖于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4、关于同时伤害的问题所谓同时伤害,是指二人以上没有意思联络而同时伤害他人的情形。中国刑法没有将同时伤害特别规定为共同伤害,所以,对同时伤害不能认定为共同伤害,而应按照以下原则处理:⑴同时伤害行为没有造成伤害结果的,都不承担刑事责任。⑵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轻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轻伤为何人造成时,也不能追究任何人的刑事责任。⑶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重伤结果,但证据表明该重伤由一人行为所致,却不能辨认该重伤为何人造成时,可以对各行为人追究故意伤害未遂的刑事责任。⑷同时伤害行为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并能认定各自的行为造成了何种伤害的,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5、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对于故意伤害罪的罪数区分,应当按照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予以解决。所要注意的是,当伤害行为属于其他重罪的法定手段时,不得认定为数罪,而应认定为其他重罪。例如,行为人为了抢劫他人财物而伤害他人的,不管是否取得财物,均应认定为抢劫罪,而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也不得认定为数罪。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认定为连续犯以一罪论处,还是认定为同种数罪,在认定为同种数罪的情况下是否并罚,都是值得研究的问题。行为人连续伤害多人的是否属于连续犯,取决于连续犯的成立是否要求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如果仅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种法益,那么,多名被害入的健康都属于同种法益,连续伤害多人的也可以成立连续犯。如果要求连续实施的行为侵犯同一法益,那么,多名被害人的健康便不属于同一法益。将连续伤害多人的行为认定为同种数罪,面临着应否并罚的问题。对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同种数罪的,原则上应以一罪论处。但是,在以一罪论处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时,应当实行并罚。故意伤害罪虽然有3个幅度的法定刑,但不可能将同种数罪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情节,如果按一罪论处,难以实现罪刑相适应。例如,即使行为人3次造成3人轻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重伤”的法定刑处罚,但仅以一罪论处或者虽主张成立同种数罪但不并罚,就只能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再如,即使行为人3次造成3人重伤并情节严重,也不可能按照“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法定刑处罚。只有实行数罪并罚,才能做到罪刑相适应。这也反过来启示人们,对于故意伤害罪,不能轻易承认连续犯。综合上面所说的,构成了犯罪就算是得到了对方的原谅最多就只有减轻当事人的处罚,只要该受到处罚的,同样也是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就是为做错事所要付出的代价,所以,暴力真的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一定要遵守纪法,好好的协商才能更好的处理好所有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
More>>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是什么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
·比较轻伤一级和二级哪个重?
1、定义方面: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改制中职工住房的规定是什么?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弊端越来越多,为了提高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各个省市都在大力推进......
·股东未能规定时间内出资后果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从法律条文解读,如果公司股东不按时出资,......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
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的区别有哪些?在我国,民间借贷现象十分普遍,但需要在一定的法律界限内才可行,否则则会涉嫌违法犯罪,甚至是非法集资。所以许多民......
·刑诉法解释强制措施包括哪些种类
在刑事案件当中所采用的一些强制措施并不在于犯罪嫌疑人当时是否配合,因为本身就是为了能够让整个诉讼活动顺利的进行下去,基本上强制措施都是关乎于......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一、离婚协议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
美容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现在有很多人为了能够更加美丽,会去美容医院做美容手术,有的人甚至会去整形医院去做整容手术。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的......
·再次酒驾怎么处罚
对于二次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二次酒驾行为,除了处以一千元到两千元的罚款之外,还将处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
一、遗弃子女多长时间就可以起诉遗弃罪只要形成了遗弃的事实,证据确切,那么就可以起诉;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如果孩子因被......
·朋友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一、朋友欠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怎么办?对于欠钱不还的事情,要保留具体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条、欠款凭据、还款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