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赔偿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法院判决后对方不赔偿离婚应该怎样办理
  
  1、如果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那么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任何有悖于生效判决的决定,都是无效的。当然,如果生效的民事判决有错误,人民法院可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加以改变或者撤销,在未经改变或者撤销之前,生效民事判决始终具有不可争议性。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同一诉讼标的再行起诉。
  
  2、但是,不准离婚的判决和维持收养关系的判决除外。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必须承认判决,遵守判决,协助人民法院判决的执行,否则,人民法院可对其适用强制措施。如果执行义务人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
  
  3、所谓有能力执行,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查实的证据证明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具有履行特定行为义务的能力。行为人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生效后,为逃避义务,采取隐藏、转移、变卖、赠送、毁损自己财物而造成无法履行的,仍应属于有能力执行,构成犯罪的,应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二、离婚损害赔偿如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3、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相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根据法院的审理结果要求相关的赔偿。如对方不予赔偿时,相关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相关的审理,如被执行的一方具有相关的偿还能力时,法院将对这类人员采取相关的强制执行,保护这类人员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
      关于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一、关于构成逃税罪的要件都有哪些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
      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一、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有什么区别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
      应该怎样举报偷税漏税的公司?1、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2、实名举报和......


·轻微伤标准是什么?
      轻微伤颅脑、脊髓1、头部外伤后伴有神经症状2、头皮擦伤面积5.0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3、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面部、耳廓1、面部软组......


·二房东转租诈骗房东能报警吗
      二房东转租诈骗房东能报警吗?二房东转租诈骗房东能报警,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


·出轨影响离婚财产分配吗?
      出轨影响离婚财产分配吗?一方出轨,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


·怎么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
      被害人在反抗他人的加害行为时,如果对施害人造成了损害,则可能会构成正当防卫,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很多人无法区分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而导致构成防......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应当由出租人负责即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因为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


·当下经济诈骗行为频繁发生,那么公司之间遣返商业秘密等一些列经
      当下经济诈骗行为频繁发生,那么公司之间遣返商业秘密等一些列经济犯罪行为也不在少数,那么侵犯商业秘密报案材料该如何准备呢,下面,我们问您整理关......


·打人至轻微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打人至轻微伤派出所怎么处理打人致轻微伤,已经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派出所应当对打人者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


·商贸企业的注册资本与税负率是否有关系
      商贸企业的注册资本与税负率是否有关系?1、没有关系,作为一个企业纳税多少和税负多少,和其注册资本多少是没有关系的。2、如果你的年度销售额达不到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