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条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条件:连续工作满十年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
  
  一旦员工与单位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不能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只能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并须支付员工补偿金。
  
  企业在进行“经济性裁员”时,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应在“优先留用”之列.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注意:“无固定期限合同”并非铁饭碗,如双方经协商同意,或出现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等法定条件等时,仍是可以终止的。
  
  三、哪些情形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国务院法制办8日公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在十四情形之下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五种情形之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以下十四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只要民事主体满足条件之后,可以与单位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时职员若是想辞职,可以提前告知单位,对于那些急辞的情形,若是导致了公司等企业单位的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单位可能会要求职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
      一、什么工作可以不交五险一金?1、工作之后必须购买五险一金的,是劳动法对每个单位的要求,也保障了每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正规企业都必须为员......


·撤销权诉讼的被告是哪方?
      撤销权诉讼的被告是哪方?一、撤销权诉讼的被告是哪方?(一)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当事人问题所谓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
      遭受侵害可否请求增加误工费?误工费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己主张增加数额的。《人身损赔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


·工厂不开了让我们签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工厂不开了让我们签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是合法的,其实工厂关闭劳动合同是自动解除的,但是,工厂的倒闭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意味着就不需要对职工......


·触犯了爆炸罪是危险犯吗?
      触犯了爆炸罪是危险犯吗?爆炸罪是典型的危险犯,行为人只要实施这些危险的行为,不要求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就可以构成犯罪既遂,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


·海事_海商案件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海事_海商案件管辖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对于海事海商案件,大多数人不太关注这方面的人都不会对这方面有所了解的。但是,了解一些相关的知识是非常必要......


·保证担保的期限是多久?
      保证担保的期限是多久?一、保证担保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残疾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残疾赔偿标准是多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


·离婚协议书孩子探视权的特征是什么样的?
      在夫妻感情不和的时候,离婚便是最好的出路,当然对于父母来说离婚之后便是各自生活,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的话,对于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等权利......


·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款会怎么样
      现在很流行分期付款,不管是使用信用卡结账还是用蚂蚁花呗,其实都是允许分期付款的,尤其是在购买一些比较贵重的物品时,如手机、电脑、平板等等,选......


·一、诉讼离婚抚养费怎么强制申请?
      一、诉讼离婚抚养费怎么强制申请?按照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写好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书,交给法院立案庭即可按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有孩子的要支付子女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