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

出车祸后肇事者不垫钱怎么办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本次交通事故所要缴纳的医药费是不是要由肇事者事先垫付,从法律我们得知是没有强行的规定的,也就是说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在发生交通后没有要提前垫付因本次交通事故缴纳医药费的责任。1.在交通事故发生受害者住进医院花费的医疗费以及住院费若肇事司机拒绝垫付,这种行为并不触犯法律,这种金钱上的纠纷只是民事纠纷。2.肇事者拒绝提前垫付医药费住院费等虽然不违法,但是本次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去当地的法院对本次事故的肇事者以及车辆的保险公司起诉要他们承担赔偿费用;3.关于具体的赔偿方式,可以先由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应赔金融,超出部分就由此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来进行赔偿了。当一起交融事故不幸发生后,如果受害者受重伤:1.本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应该立即拨打110报案,并且立马拨打120派救护车到达事发生地点抢救受害者,立马送到医院救治。2.但是这期间所花费的医疗费以及住院费一定是需要支付的,应该大部分肇事者都会因为后期的很多原因,比如说交通事故是因为受害者引起的,之前肇事者所垫付的医疗费用,受害者以各种理由不退还,或者受害者后期就不愿意配合此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处理肇事者的车辆保险的处理等,这些原因会导致交通事故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及住院费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对于交通事故的旁观者都会觉肇事者不垫付医疗费和住院费不太合理。现在就用法律说明一下导致交通事故的肇事者不愿意垫付医疗费和住院费到底可不可以呢?1.从法律法规上我们得知并没有具体写明交通事故的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要为此次交通事故受害者垫付医药费。2.那关于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费可以采用受害者先行垫付,之后上法院起诉肇事者赔偿。3.也可以通过交警来让肇事者的保险公司来替肇事者垫付医疗费以及住院费。4.再或者可以通过交警来让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先行垫付。通过法律我们可以得知,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者的医疗费以及住院费在原则上是不由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进行垫付的。如果受害者需要进行医疗费用以及住院费用的先行垫付,因该通过正常渠道手段让此次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保险公司先进性垫付,当费用超出投保费用时,可以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来进行垫付,等交通事件处理好之后,再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会向此次交通事故的肇事者(确定为责任人后)进行偿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如果交通事故后受害者进入医院接受治疗,不管哪一方都不愿意垫付医疗费用,那么医院也因该对此受害人进行及时的抢救,医院不能因为没有人垫付医疗费用而不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养殖场强拆找农业部行吗
      不行。如果是违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并且可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赔偿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老师打学生脸怎样处理?
      老师打学生脸怎样处理?老师作为教育工作者,应该为人师表,对学生尽心尽责。可是最近一段时期,我们经常从电视节目上看到一些老师打骂学生的报道,其......


·我们知道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中,交通事故责任方要履行受损失一方
      我们知道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中,交通事故责任方要履行受损失一方的赔偿义务。但是如果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并非罕见,......


·员工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吗?
      员工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吗?一、员工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有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是可以为公司的债务提供担保,个人提供担保需要具备债......


·辞职后原单位社保补缴会同意吗?
      辞职后原单位社保补缴会同意吗?职工社保缴纳依据的是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系依然解除,不存在社保缴纳的义务。7-9月份的社保是由于公司在社保账......


·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刑事拘留通知单位么?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产品专利侵权应该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一)行政责任: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


·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聘用外籍员工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涉外劳务合同是指一个国家的劳务提供方,向另一国家的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劳务提供方支付报酬和有关费用的协议。一......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
      买房的注意事项——尽量回避问题开发商的期房目前大部分开发商资金链状况还是比较安全的。但近段时间以来,关于各个楼盘延期交房或者交房质量问题的......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
      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如何认定?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