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对于被关进监狱的罪犯来说,虽然其犯了罪,但是其自身也还有人权。同时,除了法律以外,任何私人、单位都无权对罪犯进行处罚。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在拘留所、监狱以及看守所等监管机构被监管的人员被这些机构的监管人员在其被监管期间对其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等暴力行为的,如果具有严重情节的,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最新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司法解释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发布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案件章程中的第二百四十八条虐待被监管人案中所规定的,除了满足刑法中关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定义的行为构成虐待被监管人罪之外,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涉嫌将被监管人殴打或是其他手段致使其轻伤的、涉嫌将被监管人致精神失常或造成了其他的后果的;对被监管人实施殴打、虐待的行为,涉及到的被监管人人数达到三人及以上的或是实施的次数在三次以上的;行为人的手段残忍、造成了恶劣影响的的以及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的,人民检察院都应立案侦查。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监管人员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情节严重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涉及到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那么对行为人的判刑就是有期徒刑三年到十年;如果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依照相关刑法规定从重处罚。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涉嫌虐待被监管人员,相关部门应予以立案侦查:1、对被监管人实施殴打、捆绑行为,或者违法使用器具进行虐待的;2、对被监管人进行虐待,对被监管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的或者是对被监管人实施虐待致使其自残、精神失常或是致人伤亡的;3、殴打或体罚被监管人3次以上或者指使他人虐待被监管人的。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虐待被监管人罪法条及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需要了解的,建议向在线律师提问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刑事案件辩护程序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辩护程序包括哪些?①律师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勘验检查笔录制作人出庭作证的,应制作上述人员名单,注明身份、住址、通讯处等,并说......


·单位受贿数额不满是怎么规定的?
      您都知道目前我国正在加大力度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虽然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受贿的事情,但是一旦发现了,如果构成了犯罪就会被查处,单位也是可以构成受......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
      任意撤销权有哪些?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因为一些原因,而与他人发生赠与的行为。这种赠与一般都是没有经过公证的,如果赠与人作出赠与的表示之后想要撤......


·先抵押后建房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
      先抵押后建房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吗不适用的,“买卖不破租赁”,是法律上的一个通俗说法,它源于《合同法》第229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该怎么写?
      私募基金公司章程该怎么写?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协议范本是怎样的?融资是公司在执行某个项目时需要更多资金运转而选择的一种取得更多资金的方法。当今社会,有限责任公司在经营的......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
      拒付小孩抚养费怎么判?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或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孩子,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


·我国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
      我国工程质量检验的方法有哪些在建筑工程当中,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在完工以后都会进行检验。质量检验过关以后,我国才允许建筑工程投入市场进行使用......


·有无土地使用证重要吗?
      有无土地使用证重要吗?有无土地使用证的问题是很重要的,对于土地需要进行建设和施工的都是需要用土地使用证的,这是唯一的合法凭证。如是涉及拆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