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辩护人是什么意思

提到辩护人,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这是在刑事诉讼中才会出现的,往往是由律师来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那从法律角度分析,辩护人是什么意思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辩护人是什么意思
  
  辩护人是指接受被追诉一方委托或者受人民法院指定,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还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但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他既不从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从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辩护人的权利有哪些
  
  辩护人的权利主要有:
  
  ①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②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案件已经侦查终结,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不派员在场。
  
  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
  
  ③调查取证权。
  
  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⑤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⑥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⑦对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
  
  ⑧代理申诉、控告权。
  
  ⑨依法独立进行辩护权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⑩拒绝辩护权。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辩护人是什么意思”的解答,同时还为您提供了辩护人的一些权利内容。虽然法律没有强行规定必须由律师担任辩护人,但实践中最好还是委托律师进行辩护,这样才能更好的维护被告人的利益。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监护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双方监护吗?离婚后,不论抚养权归谁,父母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具体规定如下:1、第......


·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
      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涪陵区最新征地补偿的标准有哪些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农村房屋......


·哪些案件直接由检察院立案
      哪些案件直接由检察院立案对于一部分刑事案件,法律规定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通常就不能再立案了。那......


·人民法院移送管辖还逮捕吗
      一、人民法院移送管辖还逮捕吗可以进行逮捕,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


·法定不起诉和违规批捕有吗
      一、法定不起诉和违规批捕有吗逮捕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起诉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刑诉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哪些
      说起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可能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这其实就是关于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或犯罪构成的内容,我们在了解一个罪名的时候,最应该先掌握的就是......


·法律援助诉讼费是多少?
      法律援助诉讼费是多少?法律援助是指,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及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通常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


·国家节假日发工资吗
      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要求,用人单位如果遇到节假日的,应该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而不是延后支付。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直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说我们国家非常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因为质量问题威胁到人们的安全,所以工程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


·被撞车后怎么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随着社会发展,私家车变得普及,随之而来的是交通事故的频发。但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处理很多人都是不知道的。而正确的处理方式不仅能将损失降到......


·疫情期间解除租赁合同可以吗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因为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