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

土地承包合同最长期限1、现???在我国对于相关的规则是非常严格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如果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并且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的土地转移,或者因为外界的一些原因导致土地不得不转移并且已经依法办理了相关手续,这类的情况除外。2、所以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谁如果不符合使用的主体资格,都必须按照法律申请试用土地,虽然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个人和当地的大队产生类似的交易,但是当出现问题的时候也会因为使用的手续不符合国家规定,而被判处合同无效,对于这种结果还是损失比较大的,所以当我们想去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国家的手续进行操作。3、关于土地租赁使用的最高期限我国是这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对于农村的本地人员是可以依法承包对应的集体土地,按照国家的要求办理即可。4、第二十条规定“对于耕地的承包期是30年,草地的承包期是30-50年,林地的承包期是30-70年,没有特殊情况承包期的年限不做延长,如果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承包期需要找对应的部门办理延长手续。得到批准后可以延长承包期。”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最长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如果超过了20年之后的部分合同是无效的,如果还需要继续续约,需要签订新的合同,办理新的手续,新的租赁期限也是不超过20年的。所以土地的性质不同,他的使用权限也是不同的,对于这种不同权限,国家的规则也是很明确的,没用永久的土地使用权也没有相应的合同,所以我们在牵扯有关土地租赁的时候一定要先查好相关的政策。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原告可以对重婚罪告第三者吗?
      一、原告可以对重婚罪告第三者吗?可以告但不能只告一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1、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因为借条并不是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唯一凭证。没有借条讨债不算诈骗,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将其定......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账?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账?一、个人所得税退税一般多久到账?一般是五个工作日能到账,个税改革后,个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即将工资......


·4s店划痕险可以几处报险?
      现在的生活中购车的消费习惯已经是处处可见,其中所涉及到的注意事项也是特别多的。就比如划痕险的购买,许多车主都面临着同样的问题。那么,4s店划痕......


·哪些情况下,律师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1.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3.担保权纠纷案件;4.人脸信息侵权案件;5.著作权侵权案件;6.商标权侵权案件;......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1、销售假药1000万的量刑一般都是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一、涉嫌重婚不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写诉讼状?刑事自诉状自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工......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城镇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


·河南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全国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标准不同,了解所在省市的认定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可以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做出正确的判断......


·江苏合同到期第二次有没有规定的时间?
      江苏合同到期第二次有没有规定的时间?一、江苏合同到期第二次有效期是多久?江苏合同到期后第二次续签的合同有效期是没有强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和......


·一到夏天
      一到夏天,最令人恐惧的无疑是高温了,每年新闻上都有关于高温事件的报道,甚至有些地方已经威胁到人们的生命了。不光如此,人们的工作也无法长时间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