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征?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征?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 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1)无形;2)专有性;3)地域性;4)时间性;5)可复制性。知识产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利,维护其权利不受侵害。但知识产权也有保护的期限,到日期必须公开,是为了为社会谋福利,促进社会进步。二、知识产权保护特征权利对象自然属性的不同,决定民事权利的区别。根据对象的自然状态,可以用形和体作为划分不同财产权的标准。物权是以人类的支配物为前提,物是形式与质料的统一; 债权以人的行为作为前提,行为无形无体; 知识作为形式,既非物质亦非行为的这一属性,决定了知识产权既不同于物权,也不同于债权。形式这一本质,决定了“知识”具有如下特征:1. 知识不具有实体性,不能独立存在,它必须“栖身”于物质载体。知识描述人类的认识,认识是反映一定思想和情感的信息。信息是抽象的,不具备可感知的形式特征。比如,以精神为依托的“胸中之竹”,无法为他人感知。知识又是具象的,它必须找到得以“栖身”的质料才能成为“手中之竹”。手中之竹一旦完成,就转化为不再依赖于他的描述者的独立的客观存在。这种可感知的存在形式,就是“知识”。2. 知识作为形式,在时间上具有永存性。“知识”一旦被生产出来,其后,无论是形之于物质材料,还是被存储于大脑的记忆中,具有永不磨损的品格。靠了这种品格,知识可以不断地积淀、传承。形式和物不同。物,不能永存。比如,一件造型优雅、色彩和谐、精美绝伦的南宋瓷瓶,是材料、造型、色彩的统一体,尽管人们精心呵护它,其寿命总是有限的。物质的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质料与形式的统一则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这种统—一旦被打破,物就不复存在。物权以物的存在为前提,如影随形,物灭权消。因此,法律不必为物权设定时间界限,而是任由物的自然寿命决定。作为“形式”的知识,其存在和再现并不依赖于特定的质料,它有无限的选择余地,只要它能找到得以彰显或存储的质料,就不会灭失。知识靠表现和传递而存在,并维系其寿命。除非是知识的现实形态全部灭绝和存储于大脑中数字化了的“胸中之竹”全部失忆,这两种情况同时出现,否则,知识的寿命是无限的。我国的法律会在各个方面都规范保障着公民的全会以,如果企业和公民研发出了自己的专利产品后,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害,也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如果在申请了专利保护后,任何的企业和公民做出了任何的侵权行为后,当事人也是可以申请索要赔偿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无效的收养行为都有哪些?
      无效的收养行为都有哪些?收养行为并不一定都会是有效的,由于很多当事人对法律的不了解,虽然实际上建立了收养行为,但这样的行为却被认定为无效,也......


·遇到非法集资哪个部门投诉管用
      一、举报非法集资应该到哪个部门最近出台的《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赋予地方人民政府对非法集资活动的行政查处权力,解决地方......


·批捕一般几天内作出决定?
      一、批捕一般几天内作出决定?必须在拘留期限的37天内作出批捕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现在网上被骗多少钱能立案
      现在网上被骗多少钱能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


·变更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即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已经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劳动合同尚未......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一、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有经济能力的一方财产平等分割。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如下......


·个人承包合同到期续包是怎样的
      个人承包合同到期续包是怎样的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合同期满后,原承包人有优先承包权。如无他人......


·偷窥别人洗澡什么罪 有什么惩罚后果
      一、偷窥别人洗澡犯什么罪?目前我国法律对这种偷窥行为尚无明确界定,是否违法,主要看其事态的发展。如对方已口头或书面直接向他人宣扬其看到的别人......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书的相关内容有哪些一、哪些情形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
      倒闭企业员工有丧葬费吗??企业倒闭后可依法申请破产来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而公司的按债权进行清偿也有相应的顺序及比例。作为企业员工,最关心的......


·担保法对抵押权效力有哪些?
      担保法对抵押权效力有哪些?一、担保法对抵押权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章第三节抵押的效力中有规定担保法对抵押权效力:1、抵押担保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