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什么
  
  房屋拆迁家庭财产分割需要写明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详细个人信息;涉及到房屋拆迁的事实与经过;约定补偿金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和到账时间;双方需要履行的义务;违约情况发生如何处理;产生争议如何解决;其他内容;落款;签字日期等内容。
  
  二、拆迁房屋分割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政府旧城改造,坐落于五家渠 房屋已于 通知征收。该房屋房产证编号: ,土地证编号: ,土地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套内面积: 。
  
  该房屋一直由甲、乙双方父母 持续居住,房屋此前系甲方 单位分配的房屋,现政府已经下达征收通知,并由甲方 代表全体家庭成员在《征收补偿协议》上签字,现甲、乙双及其他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就房屋的征收补偿后所得的财产分割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对价补偿金及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需支付甲方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
  
  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壹拾万元整(¥:100000),待房屋征收补偿款发放后5日内支付剩余的陆万元整(¥:60000),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至乙方名下后支付最后的贰万元(¥:20000)。
  
  (二)征收补偿款归属
  
  1、房屋拆迁后,所得的全部货币补偿款(包括但不限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及其他补偿和奖励)均归乙方所有,相应的费用也由乙方承担。
  
  2、产权调换所得的房屋,其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3、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就协议第二条约定的两项财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协议各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领取征收补偿款并协助其办理产权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2、乙方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第一条约定向甲方的按时、足额支付对价补偿金,并承担征收补偿及房产登记的所有费用。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向甲方支付对价补偿款,甲方有权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协助领取补偿款及房屋产权登记的义务,乙方有权主张其继续履行,并按照对价补偿款的15%主张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补充约定,并作为主合同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并经公证机构公证后发成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剩余两份留存公证处。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实际上,房屋分割签订协议需要包含很多的内容,比如说双方所分割的财产份额,以及房屋的所属人是否同意的证明,以及房屋登记生效协议所属协议的具体位置,和房屋的总价值财产证明,还有很多的有效信息证件需要在分割协议中有所体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继子女赡养老人有权继承遗产吗?
      一、继子女赡养老人有权继承遗产吗?继子女只要赡养了老人就有权获得的;孩子享有父母财产的继承权,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喝酒开车是违反法律的,但是有些人不仅是酒驾,甚至出现了醉驾,
      喝酒开车是违反法律的,但是有些人不仅是酒驾,甚至出现了醉驾,醉驾是非常危险的,非常容易导致严重的交通,严重的还会导致人员伤亡。醉驾后出了刮擦......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


·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国企职工玩忽职守罪的判罚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司法鉴定申请书由谁出具?怎么写?
      司法鉴定申请书是被伤害人向法院提供申请司法鉴定的法律文书,是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的首要条件,也是司法鉴定的依据,只有提出申请才能进行司法鉴定,......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
      商标侵权免责法定要件有哪些?1、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2、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3、损害是......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可以辞职吗?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是可以提出辞职的。劳动者随时都可以辞职的,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只要提......


·医院做工伤鉴定多久出结果?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行政部门鉴定为工伤的,就可以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赔偿了,而在申请赔偿之前,首先要到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也就是您通常......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
      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全文我国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管理办法,其实就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这个规定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规定,包......


·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年限是多久
      产权的属性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显得是非常的多样化的,个人合法产权不仅是代表具有一定的经济实体,我们也能够利用产权获得一定的收益,但是产权都是......


·离婚案件中
      离婚案件中,常常出现很多特殊情况。一方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而另一方宣称失踪。针对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失踪了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收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