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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拘留10天时间怎么算?

被拘留10天时间怎么算?
  
    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那么被拘留10天时间怎么算呢?
  
  
  一、被拘留10天时间怎么算?
  
  按正常时间计算的,1天24小时。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拘留证上填写的时间很细,具体到分钟。拘留日期是按照整日来算的,也就是说12号下午7点送入,那么到13号下午7点才算是1天,所以要到22日下午7点,才整整满10天。
  
  二、拓展资料
  
  1、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综上所述,关于拘留的时间计算是根据一天的时间来计算的,也就是二十四小时的计算时间,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其中,刑事拘留的拘留时间在一般情况下是三十七天,如果该案件比较复杂,情节比较严重的话,还可以申请时间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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