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怀孕期间老公出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怀孕期间老公出轨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怀孕期间老公出轨,法律规定出轨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因此,如果男方有外遇,符合上述两种情况,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实践中,法院很少会判决在离婚中有精神损害赔偿的,除非是因为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重婚等因素,如果只是外遇而导致离婚,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只会在财产分割的时候照顾无过错方而已。
  
  即使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精神损害赔偿最高5万,而且法院一般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具体赔偿数额没有明确量化标准。
  
  二、妻子怀孕期间丈夫出轨可以离婚吗
  
  1、协议离婚
  
  男女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2、诉讼离婚
  
  女方在孕期、哺乳期、中止妊娠后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的。
  
  男方在上述期间内,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否则不得向法院起诉离婚:
  
  (1)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
  
  (2)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
  
  (3)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
  
  (4)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
  
  三、女方起诉离婚可以有哪些诉讼请求?
  
  (1)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未履行夫妻间应遵守的忠贞义务,对婚姻有过错的,对女方造成心理上的伤害,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孩子还在哺乳期的,一般随母亲生活,女方可以要求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妻子在怀孕期间,另一方是不能起诉离婚的,若是丈夫在此时出轨,另一方掌握了确切的证据,那么此时可以请求对方少分一部分共同财产,或者是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难以确定对方确实出轨,故而一般不能得到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签订合同解除的程序是什么?
      签订合同解除的程序是什么?(1)一般程序一般程序是在法律无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程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按一般程序解......


·分支机构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因为在我国的诸多法律体系当中分支机构都已经被限制了作为法人而具有的一些特殊地位,所以分支机构因为通常情况下不能够具有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资......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


·开办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要求
      开办劳务派遣公司有什么要求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


·哪一种情况属于加班费违纪?
      哪一种情况属于加班费违纪?是指按照规定发放加班费、值班费、未休年休假补贴就不算违规;或:人为存在的人情,发放金额不足或超额发放,发放范围扩大......


·哺乳期离婚协议书
      在孩子尚处于哺乳期的时候,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此时首先还是由夫妻协商离婚,如果协商一致的话,则就需要签一份离婚协议书。那......


·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
      一、嫌疑人被批捕了多久能判刑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


·股权转让服务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权转让服务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股权转让服务协议和股权转让合同,本质上含义是一样的。从合同法的角度,应当是称为合同更准许,但实践中更多的是......


·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
      我们发现只有在家庭里面有尚未成年的小孩时,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对小孩的抚养权作出处理。那一般父母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权归哪一方呢?对于没有获得......


·北京市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和规定
      如果劳动者受到工伤后需要由统一的鉴定机构出具工伤证明才可以报销工伤保险,这是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工伤条例中明确规定的事情。每个地区的规定以及需要......


·商标权侵权形式都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形式都有哪些一、商标权侵权形式都有哪些(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