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另外,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什么是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兄、姐与弟、妹之间互有扶养义务。夫妻各自因为履行其应尽的抚养、赡养、扶养的法定义务,比如为必须予以抚养、赡养、扶养的亲属支付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而负下债务,此种债务因属于履行法定义务所形成,因而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承担。结合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按照最新司法解释当中的规定来看,目前有两种情况下是可以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种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另一方在事后进行了追认的,另一种就是一方负债但是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开销,并且欠债还是在合理的数额范围之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续展不予核准了可以退费吗?
      续展不予核准了可以退费吗?可以退费,商标续展所需费用:官费人民币2000.00元/件(续展期内),如果你找的代理机构做代理续展,服务费一般是500—1000元......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一、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


·一、婚姻中如何起诉重婚罪?
      一、婚姻中如何起诉重婚罪?1、准备好充足的可以证明对方构成重婚罪的证据材料,比如:(1)对方与第三者进行结婚登记的证据材料。(2)对方与第三者未进行......


·劳动仲裁中的主体
      第一种,是劳动者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劳动关系相一致的情况。这也是在正常情况下,劳动用工机制健康发展、良性循环的模式和必然。在这里,只要用人......


·自书遗嘱的保管方式有哪些?
      自书遗嘱的保管方式有哪些?自书遗嘱的保存方式有很多,可以放在自己家里保管、可以交给信任的亲人保管也可以交给律师或者公证处保存都可以。二、自书......


·私家车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了有车一族。在购买新车时,为了避免日后的意外发生,同时也是为车辆的修补做出保险。越来越多的购车者会选择购买......


·专利技术无偿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
      专利技术无偿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一、专利技术无偿转让合同书是怎样的专利权无偿转让合同范本:转让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受让方:......


·新婚姻法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男女之间如果要构成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到民政局办理相关的手续,领取结婚证。不过实践中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生活中,人身伤害案件是相对多发的。发生了人身伤害案件,就会牵扯到人身损害的赔偿问题,如过双方不能协调解......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
      合法欠条怎么写被逼写的欠条有效吗一、合法欠条怎么写(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


·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
      北京工程款纠纷律师的收费标准近来北京工程款纠纷频发,因工程款而产生的纠纷叫叫作工程款纠纷,工程款纠纷是典型的民事经济纠纷。但因其专业性较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