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


  一、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吗?
  
  
  附随义务自合同签订时产生,这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附随义务的概念
  
  
  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所承担的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这表明附随义务以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为前提,以诚实信用原则为依据,其目的在于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其内容也并非自合同关系之始就已确定,而是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展逐步得以确立的。
  
  
  (二)附随义务的特点
  
  
  (1)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
  
  
  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于从属地位。
  
  
  (2)附随义务具有不确定性
  
  
  一般而言,合同义务分为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种,而且这些义务在合同成立之初就已经被确定。但是,附随义务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关系的进行,视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遵守一定的义务,以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换言之,附随义务不受合同种类和性质的限制,即无论任何类型的合同均可发生附随义务。此外,附随义务也不受合同是否有效存在的制约,在签约前、签约中和履约后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发生。
  
  
  (3)附随义务具有法定性
  
  
  民法典属于私法范畴,民法典中的大多数条款均属于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在契约自由原则的框架内自主决定合同内容,合同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设定具有任意性;而附随义务则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即使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没有约定,也不影响该种义务的存在,而且,此类义务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也无权废止。
  
  
  有很多的合同中并不是将主要的事情说清楚就可以完成一种交易的,可能在主要交易的过程中还要求添加部分的内容作为附随的事项,只有所有的事宜都完备之后才可能会有很高的合同效力结果,而法律中也是要求当事人诚实地履行好附随的所有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怎样的?随着现代技术的越来越先进,带给人们工作的便利也让人们的惰性越来越大,所以越来越多的出现豆腐渣工程,给社会造成......


·提供资料:
      提供资料:1、对方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身份证4、董事会购房决议5、全体股东及法人同意售房委托书6、买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


·新员工患上入职前焦虑该怎么办?
      随着我国生活节奏的加快,在工作中,在生活中,许多人都会患上焦虑症,甚至有些刚离开校园,步入社会的青少年也会因为各种原因产生焦虑、烦躁等负面情......


·分居两年以什么为依据
      实践中,该如何证明夫妻分居两年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无法证明的话,那么就有可能不会进行离婚判决。通常要证明夫妻分居两年,就需要提供一些......


·根据刑诉法规定拘留期满批捕会通知吗?
      一、根据刑诉法规定拘留期满批捕会通知吗?根据刑诉法规定拘留期满批捕不会通知的,检察院不会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通知家属。公安侦查阶段的拘留时间一般......


·我国丧偶后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分配?
      在我国,父母本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但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存在着,不管在怎样的家庭中,毕竟孩子与双方都有着血缘关系,这经常会引发很多......


·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
      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一、医疗过错参与度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医疗过错“参与度”是目前我国人民法院对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判决的主要参考依......


·取保候审后怎么判无罪
      取保候审的人,如果确实无罪就会判决无罪释放。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样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样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交通事故误工费证明样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包括收入证明和收入状况证明;提供......


·左岸蓝湾的土地使用权证该如何办理?
      左岸蓝湾的土地使用权证该如何办理?一、左岸蓝湾土地使用权证的初始登记手续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违约金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1、劳动者不承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