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律规定公共安全拘留多久


  公共安全拘留多久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检察院,刑诉第一百三十三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
  
  
  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羁押期限不同
  
  
  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
  
  
  综上所述,被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如果情节不严重进行拘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拘留也是有时间期限的,不可以超过法定的时间,在法定时间并没有发现嫌疑人有违法行为,或者是没有足够的证据,需要进行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说明书,有犯罪行为的需要在拘留期限结束之前进行批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建筑工程施工环节结束后,工程建设方会委托专业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进展质量检测。目前,我国对检测机构......


·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
      乙方之考勤与管理悉按甲方有关员工手册办理之。二、乙方这职务或工种为。三、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间,应根据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场所履行职责:......


·法律上融资管理具体指的是什么
      法律上融资管理具体指的是什么融资管理是指企业向企业外部有关单位或个人以及从企业内部筹措和集中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财务管理活动。(一)明确具体的财......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
      朋友欠钱不还没有证据怎么办?1、朋友欠钱不还没有证据需要收集证据。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


·判拘役要经过法院判吗?
      判拘役要经过法院判吗?拘役属于刑罚,当然要经过法院判决,不过拘役属于比较轻的刑罚,检察院是可以出具量刑建议书的。刑事案件必须是有法院审理来决定......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不开了转让给股东的条件是什么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


·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的范围依据是什么?
      交强险中医疗费赔偿的范围依据是什么?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


·民事诉讼牙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牙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司法实际可以知道,民事诉讼是最为广泛的应用于请求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一种法律规范,当各方的民事主体,就赔......


·校园打架的法律责任怎么算?
      校园打架的不被允许从学校的诸多规章条例中就可以窥见一斑,但从法律责任上来看,不独独是学生自己,学校方面也存在着需要对一定法律责任的承担。关于......


·现行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
      现行公司法董事会会议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是每一个企业或者公司应当熟悉的法律法规,公司法也与公司的兴衰息息相关,而公司相应的各项事宜也应该与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