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安机关诈骗立案后多久抓人?

一、诈骗立案后多久抓人?诈骗案立案后公安可以抓人。公安机关办理诈骗案的流程如下:1、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3、对于诈骗罪,立案之后公安机关是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刑事拘留,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该依法逮捕。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三、诈骗犯罪和一般违法行为的认定界限是什么?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综上所述,诈骗犯罪是生活中常见的犯罪类型,受害人的钱财被骗后,要尽快的报案,对于涉案金额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就要立案处理。经过侦查,认定嫌疑人有逮捕必要的,公安机关申请批捕手续,也就是开始抓人。在抓人的时候,要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到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罪预备和实行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和实行的区别有哪些?二者的区分主要在于是否着手实行了犯罪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难区分,但也有少数情况,预备行为与实行......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工资薪金范围有哪些
      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工资薪金范围有哪些最近在网络上您讨论得沸沸扬扬的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的起始征收点,有舆论说从今年开始,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人群......


·我国的强奸罪是怎么构成的?
      在我们国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人身安全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妇女和儿童的人身安全,虽然在古代的时候都讲求与男尊女卑,而在当代社会讲求的是人人平等。......


·交通事故同责后一死一伤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同责后一死一伤怎么处罚交通事故一死一伤责任认定惩罚是: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者逃逸,拨打报警电话,并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拨打急救电话,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
      关于自首可以免除自己的刑法吗?犯罪后自动投案,审理时会从轻或减轻处罚,自动投案也包括被家人或朋友说服然后去投案或在家人和朋友陪同下投案,投案......


·土地使用证类型主要有哪几种?
      购买了房屋并且确定了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权利之后通常都会得到一个专门机构发放的土地使用证,但是往往拿到的证件都会因为土地的类型而存在不同的情况......


·“租售同权”就像个炸弹一样引爆了房产界,在对租售同权有了一定
      “租售同权”就像个炸弹一样引爆了房产界,在对租售同权有了一定了解后,许多想买房的人就因此而开始动摇,因为租售同权许多人开始犹豫自己应该选择买......


·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
      欠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有多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的种类有: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民事保护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


·社保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社保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是怎样的?社保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是密切相同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办理社保。但如......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
      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一、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几条?故意伤害罪适用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