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一、不可以判处缓刑的情况包括哪些
  
  1、对象为被判处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会危害社会;
  
  3、累犯不适用缓刑。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实践中对安全生产危害严重,社会反响强烈,应当特别强调予以从严惩处的若干情形,规定具有以下14种情形的原则上不得适用缓刑,其中包括:
  
  1、非法、违法生产的;
  
  2、无基本劳动安全设施或未向生产、作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作业人员劳动安全无保障的;
  
  3、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4、关闭、故意破坏必要安全警示设备的;
  
  5、已发现事故隐患,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
  
  6、事故发生后不积极抢救人员,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
  
  7、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生产经营企业,构成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
  
  8、贪污贿赂行为与事故发生存在关联性的;
  
  9、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与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的;
  
  10、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或者非法、违法生产、作业的;
  
  11、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尚未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
  
  12、事故发生后,采取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毁灭、伪造、隐藏影响事故调查的证据,或者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
  
  13、曾因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被监督管理部门处罚或责令改正,一年内再次违规生产致使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14、数罪并罚的。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3、不能是累犯。
  
  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中对适用缓刑的对象有明确的规定,首先不能是累犯,其次不能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再次,要是被判管制或者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罪犯是不能适用缓刑。最后,要是犯罪分子被单独判处附加刑的话,也是不能适用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洗钱罪要怎么判刑处罚
      犯洗钱罪要怎么判刑处罚根据《刑法》规定,需要区分自然人犯本罪还是单位犯本罪,主体不同实际的量刑标准也不太一样。1、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


·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一、离婚财产纠纷官司诉讼费是多少?离婚财产纠纷的诉讼费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析。《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


·一、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女方怀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


·老板无故辞退员工人事怎么办离职手续
      老板无故辞退员工人事怎么办离职手续一、老板无故辞退员工人事怎么办离职手续?1、掌握辞退员工的原因搞清楚辞退该员工的原因,是辞退工作的第一......


·拐卖儿童罪中婴幼儿拐卖一般判处几年
      拐卖儿童罪中婴幼儿拐卖一般判处几年拐卖儿童罪中婴幼儿拐卖一般判处5年。按照我国《刑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因为有人拐卖儿童因而被判处拐卖儿童罪......


·一、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一、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使用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


·雇佣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它的特征是怎样的?
      雇佣合同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一类合同,但是很多人对其并不是特别的了解,很多人都问过我们,雇佣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了,雇佣合同的特征又是怎样......


·赌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赌债算不算夫妻共同债务赌债是指夫妻一方因赌博所欠的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赌债是否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理由如下:一方赌博所......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企业改制必须资产评估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企业改制本身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企业改制的时候涉及到多方的利益,而且为了防止企业在改制的时候发生躲避......


·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新婚姻法同居关系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当代这个社会,婚姻法对于调整我国婚姻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


·最新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2023
      不少人急功近利,占有财富的欲望恶性膨胀,当无法通过正当途径满足其欲望时,赌博这种冒险手段就成为他们通向发财之路的阶梯,为了能获得更多不义之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