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什么
  
  
  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①死亡的:近亲属代为和解;②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代为和解;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和解;②在押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犯罪嫌疑人在犯刑事诉讼法第277条第一款规定的犯罪前5年内曾故意犯罪,无论该故意犯罪是否已经追究,均应当认定为前款规定的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可以写明和解协议书系在检察院主持下制作。检察人员不在当事人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也不加盖检察院、法院印章。
  
  
  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
  
  
  ①对公安机关、检察院主持制作的和解协议书,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予以确认,无需重新制作和解协议书;和解不具有自愿性、合法性的,应当认定无效。和解协议被认定无效后,双方当事人重新达成和解的,法院应当主持制作新的和解协议书。(《最高法解释》第499条)
  
  
  ②审判期间,双方当事人和解的,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有关人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在庭外达成和解的,法院应当通知检察院,并听取其意见。经审查,和解自愿、合法的,应当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高法解释》第500条)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最高法解释》第502条)
  
  
  双方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最高法解释》第503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符合非监禁刑适用条件的,应当适用非监禁刑;判处法定最低刑仍然过重的,可以减轻处罚;综合全案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但应当注意全案的量刑平衡。
  
  
  综上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明文规定了审查起诉期间当事人达成和解的主体是分成两种情况的。这两种主体的相同性在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均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代理完成,我们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擅自认定主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居民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
      居民纠纷调解技巧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居民之间出现纠纷,需要民警、居委会进行调解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纠纷调解的目的在于缓解双方的矛盾,但是若......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
      城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


·投案自首能减刑多少 投案自首的相关量刑规定
      自首属于法定的量刑情节之一,一般要是可以认定罪犯具有这样的情节,那在实际判刑处罚的时候,往往就会从轻或者减轻进行处罚。那究竟投案自首能减刑多......


·无管辖权法院如何移送?
      无管辖权法院如何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


·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夫妻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方式,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且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才能结束夫妻关系。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而......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
      离婚财产属协议有什么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


·婚姻法解释三最新全文
      婚姻法解释三可以说是我国关于《婚姻法》最新的一部司法解释了,其中的内容尤其对夫妻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处理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今天,我们就为您整......


·b2酒驾扣12分怎么处理
      B2以上的驾驶证因为酒驾以后被扣12分的会降级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数罪并罚可判缓刑吗 数罪并罚情况下发现新罪怎么办
      我们发现有的时候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如果同一个罪犯构成了数个罪名的话,那此时一般都会进行数罪并罚,即对所触犯的不同罪名量刑处罚。那么数......


·工伤认定程序违法如何要求中止
      工伤认定的程序现在都是公开透明的,而且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结果,国家对于工伤认定有着专门的法规来约束。所以,在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


·起诉离婚现在离婚财产是什么分
      夫妻离婚要是有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的话,一般在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分割,那只要作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认为有效的。不过要是产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