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每一个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都需要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才算正

每一个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都需要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才算正式进入这个单位。然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因各种方面的考虑而选择辞职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因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在试用期提出辞职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那么试用期辞职申请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网站来为您解答。
   一、试用期辞职申请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二、试用期辞职是否开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因此,在试用期内,只要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保护每一个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即使是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其根本权益也应该得相关的保障,用人单位不可以以任何理由为由剥夺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在试用期期间提出辞职就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以上便是对试用期辞职申请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的解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入室盗窃金额多少必须立案侦查?
      公安部《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


·犯了重婚罪怎样公诉有效
      一、重婚罪怎样提起公诉对于重婚罪,如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被害人也可以向公安机......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中包括哪些内容?一、抵押宗地基本情况本宗地座落于______镇(乡)______村(集镇、社区)_____......


·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什么?
      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什么?走私国家物品罪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


·合同成立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是否成立关系着合同是否生效。法律有规定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相对应的,合同要想成立也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讲,合同成立要满足什......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借贷安全吗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借贷安全吗?近年来,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改变了世界经济格局。以互联网为主体的虚拟经济飞速发展,网上支付也是成为当今最为普遍的的支......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夫妻之间财产过户是可以的,但只能对自己一方财产进行过户处理,而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本来就是共同拥有的,是不可以过户处理的......


·承诺撤回是什么意思?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甲乙双方的合同要顺利成立就离不开约定与承诺,约定是可以撤回也可以撤销的,那么承诺是否也可以撤回与撤销呢?承诺也分为口头承诺和书面承诺,可能很多......


·社会劳动保险缴纳标准怎么确定
      社会劳动保险缴纳标准怎么确定一、社会劳动保险缴纳标准怎么确定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新进本单......


·雇佣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雇佣协议是劳动合同吗?雇佣协议即聘用协议不算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是雇工提供劳务,雇主给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是以雇工为雇主提供劳务为......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
      在生活中,就一些小额的交易而言,人们一般在发生争议时,一般都可以协商解决,不会引发纠纷。而由于房屋的金额较大,双方在发生争议时都不愿意妥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