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应该怎么做?( 一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二 、土地使用证的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实际上就意味着在土地使用证上将相关的事项进行变更,它是属于一种变更申请,需要由当事人携带相关的材料,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来进行申请,申请完毕之后会有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姓名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或......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案件大多数人都会私下商议解决,如果导航是人双方存在较大的歧义时,就会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


·实际投资大于注册资本税务风险是什么?
      实际投资大于注册资本税务风险是什么?税务风险一般是对于相关税费的申报上避免发生偷税漏税行为。实收资本大于注册资本时,一般情况下是由于公司股东追......


·交通肇事罪三死一伤占主责怎么判
      交通肇事罪三死一伤占主责怎么判如果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被判刑。如果不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


·增值税逾期未交罚金多少?
      增值税逾期未交罚金多少?增值税逾期未交罚金一般为1200元左右,增值税没有按时缴纳并不会产生罚金而是行政罚款,罚款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


·工伤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工伤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于2001年,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建筑行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业的市场,同时本办法还明确了各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其......


·异地医保怎么办理 有哪些程序
      一、异地医保的办理程序1、领取或在社保网站上下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工作、居住人员情况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2、按规定填写,并经外地......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1、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嫌疑人占用资金在主观上是以挪用为目的还是以非法据为己有为目的。职......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可以取什么样的处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但可能会受到治安处罚。根据《中......


·一、全款买房他项权证是否需要办理?
      一、全款买房他项权证是否需要办理?全款买的房子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的话,就只有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因为不用按揭,所以也不需要办理他项权证。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