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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传唤可以跨区域吗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你可以使用传唤在不同的地方传唤嫌犯,并明确说明传唤问题的位置:可以召唤嫌疑人所在城市或县的指定地点或他审讯在住所。2、但是,在实践中,异地传唤犯罪嫌疑人的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对流动人口犯罪的调查中。其他地方的许多嫌疑犯在被取保候审后又回到了原来的地方。当他们需要传票的时候,办案人员通常会通过邮局发送传票,有些人只是打电话要求一定的传票。3、“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传票的适用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和时限。然而,在实践中,许多公安机关没有严格遵守这些规定,造成传票的使用武断和盲目性,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而且侵犯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种表达形式:第一、传票的对象是非法的。“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适用的传唤对象为不需要拘留和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谓“不需要拘留”,即逮捕,包括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相对较轻,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尚未确定,拘留和逮捕的条件暂时没有得到满足。第二、未经局长批准的传票。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第17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传唤,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但是,在实践中,警方在使用“召唤通知”时处理案件,其中大多数未经领导批准,不仅在程序上违法,而且还容易导致被动工作。第三、是传票过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传唤、逮捕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然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传唤(包括逮捕)超过12小时的问题。第四、从不同地方传唤犯罪嫌疑人。“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规定,讯问地可以被传唤到犯罪嫌疑人的城市、县或住所接受讯问。第五、传唤代替拘留。表现为:有的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时,不带任何法律文件,以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形式逮捕,更换后的传票通知。此外,传票也被用来传唤逃犯,这就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法律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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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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