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个人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个人如何申请生育津贴
  
  符合条件的,向社保机构申请即可,具体流程和需要材料以社保机构答复为准。
  
  (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申请:
  
  1、被保险人在本市累计支付一年以上的生育保险,在享受生育保险福利的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足额、按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被保险人出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助,或者计划生育手术的实施。
  
  2、被保险人本市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应当在累计缴费12个月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缴纳生育津贴。
  
  3、被保险人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时,用人单位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被保险人支付生育保险费,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被保险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假结束后一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
  
  (二)办理程序:
  
  1、正常申报:自被保险人生育、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后一个月起一年内,用人单位应当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2、延期申报:被保险人在满12个月后累计支付12个月,按用人单位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办理材料:
  
  1、“该市员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香港和澳门居民来往内地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内地护照等)。
  
  注:
  
  (1)提供该单位的申请:投保人有效身份证明副本一份,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核对一样”;
  
  (2)被保险人申请的,应当提供原件。
  
  3、如顺产的:
  
  (1)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或其他出生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经计划生育部门登记的原件、资料或者证明)。
  
  4、难产(剖宫产、会阴Ⅲ破裂);引产、产钳、臀牵引和多次分娩:
  
  (1)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或其他出生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材料(经计划生育部门登记的原件、资料或者证明)。
  
  (3诊断证明(原件,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
  
  5、如流产的:
  
  (1)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文件(已办理出生登记手续的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原件、资料或证明)。)
  
  (2)诊断书(医疗机构出具的原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人犯法吗有什么处罚?
      打人犯法吗有什么处罚只要是打人就是犯法的,关键是触犯的什么法律,如果造成对方轻微伤,可以采取根据治安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对打人者罚款拘留。如......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减少支付吗?
      离婚后抚养费可以减少支付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行使撤消权的条件: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和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借以逃避纳......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
      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毁容应该赔多少
      故意伤害罪赔偿标准毁容应该赔多少?故意伤害造成毁容的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的,计算依据是: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


·天水农村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
      天水农村拆迁补偿办法是什么?一、农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


·一、遗嘱继承房产没有产权证订立的遗嘱有效吗?
      一、遗嘱继承房产没有产权证订立的遗嘱有效吗?遗嘱继承房产没有产权证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一定要写得规范,一定要把该房屋的坐落的地点和四至写清楚......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


·南昌东湖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南昌东湖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
      仲裁机构不受理的劳动纠纷情形有哪些?1、申请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申请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申请请求劳动仲裁委不会审理。提出......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
      有的员工需要在双休日的时候到外地出差,此时毕竟也是耽误了员工自己的休息时间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若在双休日安排出差的,就应该算是加班。那么从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