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入室盗窃会不会判刑啊?

一、入室盗窃会不会判刑啊?
  
  
  入室盗窃是会被判刑的。盗窃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相关内容拓展
  
  
  1997 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着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2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这是对“数额较大”、 “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的规定。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3项至第8项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数额达到本解释第1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50%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入室盗窃的行为是性质非常恶劣的,这对于维护社会的良好治安都是一种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国家会对这种行为严厉的惩罚,以起到警示作用预防再次犯罪的发生。根据盗窃的金额的不同,法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惩罚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二手房卖方应交哪些费用
      二手房卖方应交哪些费用1、交易手续费:交易手续费按每平方米计算,5元/平方米,卖方承担50%费用;2、合同印花税:按照房屋产权转移的成交金额的0.......


·购房违约定金双倍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1、定金合同要合法且成立如果想要定金罚则得以实现,那么定金合同就必须合法且成立。定金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为担保债权实现而设定金钱权利义务关系的......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因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票据为准);2、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要求护理费、误工费;......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放弃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放弃所有财产离婚协议书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且双方都同意就是有效的。(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1、明确表示双......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
      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一、信用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虚......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
      一、男方要求离婚要给女方赔偿金么?男方先提出离婚没有法定过错是不需要赔偿的。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婚前财......


·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
      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一、职务发明人离职的权益有哪些?1、用人单位应依法开具离职证明;2、用人单位需要给离职员工办理档案、社保转移等手......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 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
      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一、买卖合同中逾期付款利息怎么算(一)单利的计算方法:例如:甲与乙2012年7月7日约定乙必须于8月10日前支付货款1......


·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吗
      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吗?经济仲裁不适用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只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和经济仲裁的区别是: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


·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买房都是意见不折不扣的大事,而此时为了
      对于大多数的家庭来讲,买房都是意见不折不扣的大事,而此时为了有更好的选择,同时也为了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避免受到卖方的欺诈,很多人此时都会委......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有哪些?
      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有哪些?一、司法鉴定人的权利有哪些?(一)了解、查阅与鉴定事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询问与鉴定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证人等;(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